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江苏路1号永鼎股份总部大楼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莫思铭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年度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4、6、7、8、9、10、11、12、13、14、15、16、17、18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议案4、9、10、11、13、1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9和议案10关联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382,618,695股已回避表决。
4、本次会议议案17、议案18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青峰、黄阔祥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2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5年5月6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莫思铭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莫思铭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2025-033)。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为莫思铭先生、张国栋先生、蔡雪辉先生,其中莫思铭董事长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蔡雪辉先生、韩坚先生、莫思铭先生,其中蔡雪辉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成员为韩坚先生、莫思铭先生、蔡雪辉先生,其中韩坚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韩坚先生、张功军先生、蔡雪辉先生,其中韩坚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2025-033)。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路庆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2025-033)。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张功军先生、张国栋先生、刘延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2025-033)。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聘任张功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2025-033)。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张国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2025-033)。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范晟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2025-033)。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3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莫思铭先生、张功军先生、张国栋先生、蔡雪辉先生、韩坚先生。其中,莫思铭先生为董事长,蔡雪辉先生、韩坚先生为独立董事。
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公司已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并获无异议审核通过。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莫思铭先生、张国栋先生、蔡雪辉先生,其中莫思铭董事长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蔡雪辉先生、韩坚先生、莫思铭先生,其中蔡雪辉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韩坚先生、莫思铭先生、蔡雪辉先生,其中韩坚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韩坚先生、张功军先生、蔡雪辉先生,其中韩坚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路庆海先生
副总经理:张功军先生、张国栋先生、刘延辉先生
财务总监:张功军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国栋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聘任范晟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江苏路1号
联系电话:0512-63272489
电子邮箱:zqb@yongding.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附件简历:
1、莫思铭先生,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硕士学历。现任永鼎股份董事长,兼任永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永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东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武汉永鼎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波特尼电气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沙波特尼电气系统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永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永鼎股份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永鼎致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永鼎通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永鼎欣益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永鼎新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永鼎祥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金亭汽车线束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智在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永鼎欣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北京永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永鼎海缆(南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莫思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莫思铭先生和莫林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莫林弟先生和莫思铭先生为父子关系。莫思铭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除上述情形之外,莫思铭先生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列情形。
2、路庆海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营师。现任永鼎股份总经理,兼任江苏永鼎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金亭汽车线束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金亭汽车线束(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金亭汽车线束(武汉)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波特尼电气系统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长沙波特尼电气系统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苏州鼎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永鼎寰宇(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永鼎股份销售公司副总经理、湖北永鼎红旗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永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永鼎通信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数码通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永鼎欣益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永鼎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路庆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0,000股,除在公司担任职务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3、张功军先生,中国国籍,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永鼎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任永鼎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东部超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汉江集团财务部资本运营科科长、汉江丹江口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昆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功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0,000股,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长外,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4、张国栋先生,中国国籍,1976 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永鼎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东部超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华东超导检测(江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武汉永鼎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永鼎股份投资管理中心总监、电缆分公司总经理、质量管理中心总监、江苏永鼎电力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新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永鼎致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永鼎致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国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4,000股,除在公司担任职务外,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5、蔡雪辉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现任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党委书记,兼任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南京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江苏省教育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电科微波通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鼎股份独立董事。曾任南京审计学院财务管理科科长、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部长、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党委书记、南京审计大学社会审计学院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雪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6、韩坚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兼任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鼎股份独立董事。曾任威格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7、刘延辉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永鼎股份副总经理,兼任永鼎光通事业部总经理、江苏永鼎精密光学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任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缆部总经理、凯乐科技副总经理、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光缆事业部总经理、通鼎互联运营总监、副总经理、苏州永鼎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永鼎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延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0,000股,除在公司担任职务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8、范晟越先生,中国国籍,1992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审计师。现任永鼎股份证券事务代表,兼任东部超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永鼎精密光学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永鼎股份财务部职员、审计部主管、风控中心经理、监事、老挝永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晟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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