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永兴东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裕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齐晓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许海云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6.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02议案名称:本次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03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04议案名称:本次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05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06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07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08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 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关联股东黄裕昌、张利英、黄轼、昌硕(宁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德迈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德朗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德融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第6项、第8项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2、本次会议审议的第5、15-2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全部通过。
六、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逸飞、岑梓彬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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