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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或“公司”)董事笪良宽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91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

  2、截至本公告日,董事兼副总经理陈望全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91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

  3、截至本公告日,董事任鹏飞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91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

  4、截至本公告日,董事高晓丽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91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收到股东笪良宽先生的告知函,根据个人资金需求,笪良宽先生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时间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不超过20万股(占本人所持股份的比例为21.8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5%),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2、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收到股东陈望全先生的告知函,根据个人资金需求,陈望全先生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时间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不超过20万股(占本人所持股份的比例为 21.8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5%),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3、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收到股东任鹏飞先生的告知函,根据个人资金需求,任鹏飞先生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时间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不超过20万股(占本人所持股份的比例为 21.8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5%),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4、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收到股东高晓丽女士的告知函,根据个人资金需求,高晓丽女士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时间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不超过20万股(占本人所持股份的比例为 21.8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5%),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笪良宽先生、陈望全先生、任鹏飞先生和高晓丽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减持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截至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的处理。

  4、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30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本公司予以处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上述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笪良宽先生、陈望全先生、任鹏飞先生和高晓丽女士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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