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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下转C3版)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家汇”)于2025年4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对年报问询函提及的事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核查,现回复如下:

  问题1:年报显示,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亿元,同比增长44.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3亿元,同比减亏2.47亿元;工程施工业务毛利率为24.31%,比上年同期增长18.8个百分点。年报显示,你公司主要通过承接照明工程、销售产品获取收入。请你公司:

  (1)按照工程施工、产品销售分类,对近三年的营业收入、成本结构、毛利率进行变动分析,并结合不同业务的应用场景、市场需求变化、主要客户情况等,说明各业务收入及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原因,毛利率水平、收入及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一致。

  【公司回复】

  ①按照工程施工、产品销售分类,2022年-2024年营业收入、成本结构、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表一:2022年-2024年按业务类型划分的收入、成本、毛利率变动表

  单位:万元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景观照明工程业务,包含了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的照明产品主要包括 LED 洗墙灯、LED 点光源、LED 线条灯、LED 护栏灯、投光灯、照树灯、瓦楞灯、窗台灯等特殊艺术造型灯具,应用场景主要为商业照明、市政道路照明、景观装饰照明。

  公司的照明产品主要用于自行实施的照明项目,同时也对外销售,其中用于照明项目施工部分的收入为工程施工收入,直接对外销售的为产品销售收入。

  景观灯管照明行业近年来的市场发展情况为,一方面,我国城市照明行业进入快速发展轨道,市场规模从 2016 年的 4426 亿元增长至 2023 年的6515 亿元,保持强劲增长。另一方面,由于广泛运用于城镇化建设、市政建筑、智慧城市建设、文化旅游建设等领域,行业市场空间巨大,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如表一所示,公司2022年-2024年工程施工收入占当年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15%、68.41%、81.10%,毛利率分别为0.58%、5.51%、24.31%;产品销售收入占当年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76%、26.21%、16.86%,毛利率分别为:-84.55%、44.94%、16.67%;公司结合工程施工收入和产品销售收入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3.85%、17.23%、23.06%,总体的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市场需求的变动情况一致。

  2023年度综合毛利率较2022年度增加,主要原因是前期施工的项目在2022年度集中结算,由于工程结算审核调减,侵蚀了当年毛利率,导致2022年的毛利率偏低。2024年度综合毛利率较2023年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个别项目毛利率较高且体量较大致使当期毛利率提高。

  表二:2022年-2024年前五大客户的收入、成本、毛利率表

  

  表三:2022年-2024年同行业的毛利率变动情况

  

  表四:2022年-2024年同行业的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景观照明产业链下游主要应用领域为市政工程、商业照明,根据数据显示,商业地产占比 20%,政府机构的市政工程占比 80%。商业地产主导的景观照明工程主要是独立地产项目,具有实施周期长、项目规模小的特点,而政府机构主导的景观照明工程多是城市整体项目,具有实施周期短、项目规模大的特点,相比之下政府机构主导的景观照明将在更短的时间内带来更大的市场规模。公司主要承接的项目以政府机构主导的居多。

  由于公司主要承接政府为主导的工程施工项目,项目个体差异较大,业务承接偶发性高,客户分布无固定规律,客户粘性较弱。同时,工程施工行业影响项目毛利率的主要因素有:(1)公司资金状况。当公司资金紧张时,公司与供应商议价的空间会被挤压,则会导致在同样付款信用期下,采购单价更高,或者同样采购单价下,付款的信用期更短,导致项目毛利率的下降;(2)项目区域分布及工期。通常情况下竞争激烈地区项目的毛利率会普遍较低,工期紧迫性也会导致施工成本增加,从而降低项目毛利;(3)项目来源与获取渠道。通过第三方信息获取的项目成本会高于公司直接获取的项目;(4)是否为EPC项目,通常情况下,EPC项目毛利率会高于纯施工项目。受以上因素的综合影响,往往会导致不同项目之间的毛利率产生较大差异。

  如表三、表四所示,与同行业相比,公司整体毛利率、收入要低于同行业,但变动趋势与行业基本一致。

  2024年度,公司经由审计机构最终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为1.17亿元,其中:工程施工业务收入为9,479.86万元。本报告期内本应确认工程施工业务收入14,107.75万元,但因项目审计结算调减和业主方预算调减等原因,致使本报告期内工程施工收入总共调减了4,627.89万元。

  其中,在本报告期内收入调减金额大于500万元的项目有三个,分别为:一是汉中市兴元新区桥梁亮化工程项目,收入调减金额为679.32万元;二是未来方舟项F区泛光照明工程项目,收入调减金额为748.79万元;三是汉中市兴元新区道路路灯照明工程项目,收入调减金额为922.72万元。

  公司2024年度确认的所有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后期因项目审计调整或业主方预算调整等原因,致使结算金额与已确认收入金额需调整的,该调整金额直接调整到审计结算报告出具当期,不影响2024年度已确认的收入金额。

  (2)针对工程施工收入,说明公司2024年确认收入的主要项目全称、业主方、总包方、分包方、关联关系、合同签署时间、合同总额、约定工期、原定完工时间、预计完工时间、完工进度、各年度确认收入、成本金额及确认依据、回款金额、配备人员数量等情况,并说明公司各年度确认的收入、成本金额是否真实、准确,与业主方及第三方监理等出具的履约进度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形,并报备相关项目合同及收入确认凭证。

  【公司回复】

  公司2024年度确认收入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表五:2024年公司工程施工主要项目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表六:2024年主要项目于2022年-2024年的收入成本确认情况

  单位:万元

  

  如表五、表六所示,公司主要项目2024年度累计确认收入金额为11,055.50万元,占2024年度总营收比例为94.58%。公司结合项目招标要求、工期,施工难易程度等要求配备项目人员,各项目的基本构成人员有项目经理、安全员、资料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和项目技术工程师等,具体在施工过程中也会根据项目需要对人员进行增减。

  公司按时段法和履约进度确认各项目收入,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各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项目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定各项目进度,并编制项目进度确认表发送至业主方(或甲方)和项目监理方签字盖章确认,公司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形。

  (3)补充说明获取上述项目的方式、过程,是否通过公开招投标等竞争方式获得,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是否存在施工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的项目,并结合具体情况,说明收入确认是否合规。

  【公司回复】

  上述项目的获取方式均为公开竞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获取,其招标方式公开透明,招标程序依法合规。通常情况下,公司在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前不会提前进场施工。特殊情况下,因项目工期紧等原因,发包方会要求公司提前进场施工,为确保公司利益,公司也会在进场前取得发包方的正式委托函或与发包方签订框架协议或者临时协议,以确保公司在未能中标的前提下仍然能收回前期已投入的成本与合理利润,符合《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及行业惯例。

  于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已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则公司按履约进度正常确认收入;如未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则在当年暂不确定收入,实际发生的成本在存货的合同履约成本中披露。其中2023年11月,公司与梧州市骑楼城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梧州市两江四岸夜间环境提升工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约定由公司承包梧州市两江四岸的夜间照明提升工程,协议签订后公司即派人进场施工。2024年3月,梧州骑楼城公司告知我司,因项目整体运作方式有变,我司施工的项目整体打包交由中化学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承包,与我司签订的《框架协议》暂停执行。2024年9月经公开招投标,我司成功中标由中化学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承包方)发包的上述项目并签订施工合同《梧州市骑楼城城市更新项目-旅游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六区块一标段工程》(以下简称“梧州项目”),我司前期已施工部分由总承包方继续结算。由于2023年签订的为框架协议,未来的经济利益是否能流入存在不确定性,故公司2023年暂未确认梧州项目的收入;2024年项目正式中标并签订正式的施工合同,公司根据获取的总包方及监理方认定的工程进度表对该项目的收入进行确认。公司2024年的主要项目中除梧州项目外,其他所有项目均不存在施工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的情形,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结合上述工程项目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缴纳政策、申报和缴纳情况,说明相关税金确认和计量依据,税务处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税务违法违规风险。

  【公司回复】

  上述2024年的主要项目截至2024年末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如下:

  表七:2024年主要项目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单位:万元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公司一般在收回工程款,同时开具发票时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公司在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同时,按适用税率计算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如果工程进度款未及时收取,则以上税金形成待转销项税额,待实际开票收款时,收款部分对应的待转销项税转为当期销项税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于异地施工项目,在每次开票收款时,向异地税务机关预缴2%-3%的增值税款,然后在公司所在地进行统一纳税申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确定当期的收入和成本费用,然后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异地施工项目,在每次开票收款时,向异地税务机关按不含税开票金额的千分之二预缴企业所得税,然后在公司所在地进行统一的汇算清缴。以上处理符合税务规范,不存在税务违法违规风险。

  (5)针对产品销售收入,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简单加工或包装即进行销售的情形,是否存在部分业务实质为贸易业务的情形,如存在,请具体说明贸易业务的开展情况、主要客户供应商情况。

  【公司回复】

  如表一所示,产品销售收入为公司历年来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之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六十余亩工业厂房用地,并已建成几万平米的标准化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拥有上百名员工,形成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一体的业务能力。公司所销售的产品是按客户需求定制化的非标准产品,均由公司独立对外采购所需原材料,然后通过生产加工改变其物理性能,最终形成新产品的过程,不存在简单加工或包装即进行销售的情形,更不存在业务实质为贸易业务的情形。

  (6)补充说明公司、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股东、董监高是否与上述业务相关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合作或者其他关系。

  【公司回复】

  公司工程施工业务和产品销售业务均为通过公开投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获取,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任何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行为。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采取的核查方式和过程、获取的关键审计证据和得出的结论。

  问题2:年报显示,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9.06亿元,已计提坏账准备5.99亿元,计提比例为66.14%。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3.85亿元,均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21亿元,账龄在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至4年、4至5年、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0.77亿元、1.07亿元、1.70亿元、0.94亿元、0.23亿元。请你公司:

  (1)说明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包括客户的基本情况、销售内容及金额、对应收入的确认期间等,说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公司回复】

  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表八:2024年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明细及依据

  单位:万元

  

  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各客户逐个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综合考虑各客户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并确定其信用风险等级。对高风险客户进行单独认定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以上做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2)结合应收账款历史坏账损失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同行业公司计提比例等,说明应收账款按账龄划分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参考历史信息损失情况,根据历史账龄迁徙率计算各账龄段的预期损失率,并根据前瞻性信息对预期损失率进行调整。

  根据应收账款历史数据集合,公司计算的平均迁徙率具体如下:

  表九:2024年平均迁徙率的计算过程

  

  根据平均迁徙率计算的历史损失率具体如下:

  表十:2024年历史信用损失率的计算过程

  

  预期损失率调整结合宏观经济总体情况及对行业总体预测,公司对预期信用损失率在历史实际损失率的基础上进行5%的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表十一:2024年应收账款迁徙率模型与账龄分析法坏账计提比较分析

  

  由表十一可知,通过迁徙率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综合坏账比率比账龄分析法的综合坏账比率低,根据谨慎性原则,以账龄分析法的坏账计提比例为2024年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

  表十二:2021年-2024年历史坏账损失率与综合坏账计提比率比较分析

  单位:万元

  

  由表十二可知,公司2021年-2024年的综合坏账计提比率(账龄分析法)比历史坏账损失率要大,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充分。

  表十三:2024年应收账款同行业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率、周转率对比

  

  由表十三可知,公司综合坏账计提比例(账龄分析法)为41.12%高于同行业平均的40.13%,综合坏账计提比例(包括单项计提和账龄分析法)为66.14%高于同行业平均的40.02%,公司的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充分、合理。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12.26%低于同行业平均的61.53%,主要由于公司应收账款回款速度较慢,应收账款账龄较长,导致周转率偏低。

  (3)说明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十名的应收账款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及其关联关系、交易时间、交易背景及内容、账期、截至回函日的回款情况等,对相关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充分性。

  【公司回复】

  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十名的应收账款具体内容:

  表十四:2024年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如表十四所示:上述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大客户,经查询其公开资料,除汉中项目、余庆项目和青岛项目的业主,公司在以前年度已经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单项坏账准备计提外,其他的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大客户未发现其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故仍按账龄分析法进行坏账准备计提。

  (4)结合业务模式和结算周期等因素,说明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应单项计提而未单项计提的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表:

  表十五:2024年应收账款同行业账龄情况比较

  单位:万元

  

  公司主要业务为照明亮化提升工程施工,多数情况下合同约定按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通常的付款条件为:经甲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达到50%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施工进度达到80%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项目验收合格支付至80%,项目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97%,预留3%-5%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无息支付。因项目个体差异,各项目支付比例不尽相同,但大致条款相当。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各项目收入和合同资产,同时在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由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各地方政府单位或政府下属的平台公司,受宏观经济影响,地方政府及平台公司均资金紧张,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迟迟无法收回。

  如表十五所示,公司2024年末2年以上各账龄段的应收账款占比都要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受项目资金来源,客户支付能力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逐个分析评估各客户的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项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认定与账龄组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坏账计提。由于受国内外环境影响,公司近几年取得的项目较小,应收账款大多是以前年度的项目工程款未能收回,且公司大多项目为政府项目,近些年,各地政府财政由于种种原因导致资金紧张,无力支付全部工程款,每年公司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情况,由相关人员跟进催收,对于业主方偿付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大多是在一年以上,且不存在应单项计提而未单项计提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应收账款真实性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形成的审计结论,涉及函证的,说明函证的金额、数量、比例、回函的金额、数量、比例、回函不符情况、执行的替代性程序,并就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发表意见。

  3.年报显示,你公司合同资产余额为2.18亿元,计提坏账准备为1.00亿元。请你公司:

  (1)说明合同资产前十大金额的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完工进度、约定完工时间,近3年的完工金额、结算金额及回款情况,并结合上述合同资产的存放地点、资产状态、期后结算及回款情况等,说明相关项目的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相关合同资产是否真实。

  【公司回复】

  公司合同资产前十大金额的项目情况如下:

  表十六:2024年合同资产前十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如表十六所示,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包含工程项目建设的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对于已确认收入部分的履约进度,如果已达到合同约定的收款条件,计入应收账款,如果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则将其列报为合同资产。公司参照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标准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后期转为应收账款的,其账龄予以顺延。以上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合同资产真实完整,资产减值计提充分。

  (2)说明2024年末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的金额,未完全转为应收账款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科目的列示是否准确。

  【公司回复】

  2024年末,公司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况如下:

  表十七:2024年合同资产结转为应收账款的金额明细

  单位:万元

  

  如表十七所示,2024年末公司的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的部分对应的原值为19,663.21万元,对应的减值准备为14,599.18万元。

  表十八:2024年末合同资产的款项性质明细

  单位:万元

  

  对于一项公司已向客户交付产品或服务的收款权利,是列报为应收账款还是合同资产,取决于该项收款权是否满足无条件收款的权利。如果该项收款权利取决于除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则公司将其列报为合同资产。如果该项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则公司将其列报为应收账款。公司按照项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于已完工的履约进度部分,如果满足了合同约定的收款条件,则确认为应收账款;如果不满足合同约定的收款条件,则列报为合同资产。

  公司依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来判断该收款权是否满足无条件收款,对于前期列报为合同资产的部分,按合同约定达到了约定的收款时间和收款条件,则公司将其从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其在合同资产的账龄也顺延至对应的应收账款。

  如表十八所示,2024年末未转为应收账款的合同资产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上述所说的已完工未满足收款条件的部分,二是已结算项目的质保金部分。以上做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准确。

  (3)说明计提坏账准备的测算过程、依据及合理性,并结合客户财务情况和资金现状、是否出现债务危机、履约能力和意愿、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的情形、尚需投入资金及其来源等因素,说明相关项目继续推进的可行性、计提坏账准备的充分性。

  【公司回复】

  2024年末,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的合同资产明细如下:

  表十九:2024年末合同资产的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明细

  单位:万元

  

  表二十:2024年末合同资产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明细

  单位:万元

  

  表二十一:2024年末合同资产的账龄分析法测算明细

  单位:万元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各客户按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损失的合同资产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通常情况下,公司在进行单独确定信用损失时会综合考虑如下因素:债务人是否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的履约意愿是否发生改变、债务人是否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等。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账龄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损失。

  在上述基础上,公司对于已经出现重大财务困难、正在进行破产或其他财务重组、履约意愿发生改变等合同资产已单独计提减值损失,减值损失的计提充分合理。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合同资产真实性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形成的审计结论,涉及函证的,说明函证的金额、数量、比例、回函的金额、数量、比例、回函不符情况、执行的替代性程序,并就合同资产的真实性发表意见。

  4.年报显示,你公司在建工程为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43亿元,工程进度为59.6%。请你公司:

  (1)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在建工程进展缓慢的具体原因、在建工程预计转入固定资产的条件及时点。

  【公司回复】

  “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期为24个月,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本项目原实施计划主要分为两大部分投入:第一部分为定制化照明产品及智慧路灯生产线,第二部分为照明产品体验展示中心。项目投资建成并投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12,000套定制景观艺术灯、30套城市景观艺术雕塑以及6,000套智慧路灯的生产能力,将为公司的施工业务提供景观艺术类照明产品支持;同时,本项目将建成体验展示中心,有利于客户更真实地体验公司产品所带来的效果。

  后因该项目的建设地点发展规划调整,导致无法按照原计划实施,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以西、寿春路以北地块,由于该项目实际开始时间推迟,晚于原计划时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时受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等影响,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该募投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

  (下转C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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