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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期限 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股东宁波鹏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鹏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鹏辰”)计划于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057,5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352,531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2,705,06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宁波鹏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5月16日,宁波鹏辰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本次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方式取得的股份。

  本次实施股份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价格区间为23.4元/股-29.91元/股。

  2、本次减持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注:

  1、本次减持前后公司总股本均为135,253,115股;

  2、以上表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期间,宁波鹏辰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行为。

  2、宁波鹏辰本次减持与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3、宁波鹏辰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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