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49,946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49,946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26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2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2年2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王怀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进行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2年3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3)。
(四)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2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五)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3年6月12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3年6月14日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九)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4年5月23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十一)2024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6月12日。
(十二)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具体情况:
2、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具体情况:
注:(1)上表数据已剔除离职人员;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11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95人,预留授予部分22人,有6人同时获授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权益。
三、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5月26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54.9946万股(调整后),其中首次授予部分42.5239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2.4707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股票归属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218,515,940股增加至219,065,886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5年4月30日出具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40号),对本次归属的111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95人,预留授予部分22人,有6人同时获授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权益)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5年4月25日止,公司已收到上述111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认缴款合计人民币15,250,002.58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549,946.00元,余额人民币 14,700,056.58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1,518,804.55元,基本每股收益为3.11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219,065,886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9,946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218,515,940的比例为0.25%,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拟维持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比例不变,现金分红总额由217,255,940元(含税)调整为217,005,886元(含税)。
● 调整原因:
2025年5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票登记工作。本次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9,946股,公司总股本由218,515,940股变更为219,065,886股。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因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导致总股本发生了变动。
自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导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发生变动,故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数由217,255,940股减少至217,005,886股。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2024年度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8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31,518,804.55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18,515,940股,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1,2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7,255,940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4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如后续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今的股份相关变化
2025年5月16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49,946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18,515,940股变更为219,065,88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自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导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发生变动,故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数由217,255,940股减少至217,005,886股。
三、调整后利润分配预案
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调整后的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19,065,886股,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2,0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7,005,886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36%。
具体2024年度利润分配总额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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