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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500         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5: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5月19日9:15-15:00。

  2、召开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桂和路大冲路段3号飞南研究院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雁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302,440,5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1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01,558,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9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882,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人,代表股份882,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人,代表股份882,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4%。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和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2,334,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弃权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2,334,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弃权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2,334,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弃权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2,344,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86,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638%;反对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52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1,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188%;反对1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97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61,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188%;反对1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97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4%。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孙雁军先生、何雪娟女士、宁波启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启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2,324,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6%;反对1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66,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289%;反对1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918%;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2,346,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0%;反对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88,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79%;反对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528%;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2,344,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2,332,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1%;反对10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73,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016%;反对10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15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开展授信融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2,340,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9%;反对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82,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538%;反对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629%;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4%。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2,32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8%;反对1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69,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96%;反对1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57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2,346,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0%;反对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88,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79%;反对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528%;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475%;反对1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732%;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64,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475%;反对1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732%;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3%。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孙雁军先生、何雪娟女士、宁波启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启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71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9%;反对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395%;反对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83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6%。

  涉及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孙雁军先生、何雪娟女士、孙启蒙女士、何金堂先生、李晓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5.01关于选举孙雁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2,105,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7,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2.0267%。

  本议案获得通过,孙雁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2关于选举何雪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2,105,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7,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2.0264%。

  本议案获得通过,何雪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3关于选举孙启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2,105,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7,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2.0264%。

  本议案获得通过,孙启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4关于选举何金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2,105,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7,2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2.0263%。

  本议案获得通过,何金堂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5关于选举李晓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2,105,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7,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2.0264%。

  本议案获得通过,李晓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陈正旭先生、钟敏先生、章小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6.01关于选举陈正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2,105,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7,2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2.0261%。

  本议案获得通过,陈正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2关于选举钟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2,105,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7,2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2.0261%。

  本议案获得通过,钟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3关于选举章小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2,105,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7,2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2.0261%。

  本议案获得通过,章小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清伟律师、陈诗雨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301500         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5-042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已授予其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满足,不满足解除限售/归属条件,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648,21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作废692,882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2,100,778股变更为401,452,568股(最终数据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402,100,778元变更为401,452,568元。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2,100,7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1.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鉴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办理时间较长,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已实施完毕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则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调整为907,494股,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也相应发生变化。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总股本、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301500         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5-039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简历详见附件)

  非独立董事:孙雁军先生(董事长)、何雪娟女士、孙启蒙女士、何金堂先生、李晓娟女士

  独立董事:陈正旭先生、钟敏先生(会计专业人士)、章小炎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俞挺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以上9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任期届满时止。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钟敏先生(主任委员)、陈正旭先生、何雪娟女士

  上述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简历详见附件)

  总经理:孙雁军先生

  副总经理:孙启蒙女士、俞挺先生、熊小军先生

  董事会秘书:李晓娟女士

  财务总监:李晓娟女士

  内审部负责人:尹检容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张丽师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晓娟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上述人员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电话:0757-85638008

  2、传真:0757-85638008

  3、电子邮件:ir_feinan@163.com

  4、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桂和路大冲路段3号飞南研究院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及其他人员变动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吴卫钢先生、陈军先生、吕慧先生、李建伟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最新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李加兴先生、毛谙章先生、汪宝兴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仍将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汪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汪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文光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卫钢先生、陈军先生、吕慧先生、李建伟先生、毛谙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加兴先生通过宁波启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1,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3%;汪宝兴先生通过宁波启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5,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6%;汪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377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3%。上述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附件:简历

  (一)董事会董事简历

  1、孙雁军先生,196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中山大学管理学院EDP领袖班结业,肇庆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肇庆市荣誉市民。孙雁军先生1997年与其他合作方合作成立佛山市南海区官窑永和官东冶铸厂(已吊销);2002年9月成立佛山市南海区飞南有色金属冶铸厂(已注销);2004年8月成立四会市飞南有色金属加工厂(已注销);2008年创办飞南有限,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雁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119%,与公司股东、董事何雪娟女士为夫妻关系,何雪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400万股,持股比例为35.8119%,两人合计持股比例为71.6238%,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孙启蒙女士为孙雁军先生之女儿,公司董事何金堂先生为孙雁军先生配偶之兄长,除此之外,孙雁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雁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何雪娟女士,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精英总裁研修班结业。何雪娟女士先后在佛山市南海区官窑永和官东冶铸厂、佛山市南海区飞南有色金属冶铸厂、四会市飞南有色金属加工厂工作,2008年与孙雁军先生共同创办飞南有限,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监事,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雪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119%,与公司股东、董事孙雁军先生为夫妻关系,孙雁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400万股,持股比例为35.8119%,两人合计持股比例为71.6238%,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孙启蒙女士为何雪娟女士之女儿,公司董事何金堂先生为何雪娟女士之兄长,除此之外,何雪娟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雪娟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孙启蒙女士,199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任宏胜饮料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21年12月至2023年11月历任财务总监助理、采购经理、人事经理、董事长助理,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启蒙女士通过宁波启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38%。孙启蒙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雁军、何雪娟夫妇的女儿,公司董事何金堂先生系何雪娟女士的兄长,除上述情况外,孙启蒙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启蒙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李晓娟女士,199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管理学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7月至2017年4月任职天赐材料(002709.SZ)证券部;2017年5月至今任职公司证券法务部;2020年3月至今兼任控股子公司广东名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9,377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3%,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晓娟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俞挺先生,196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自2008年8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生产部总经理;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挺先生通过宁波启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38%。俞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俞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何金堂先生,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自公司成立至今在公司从事采购管理工作;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金堂先生通过宁波启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38%。公司董事何雪娟女士为何金堂先生之胞妹,公司董事、总经理孙雁军先生为何金堂先生之胞妹的配偶,董事、副总经理孙启蒙女士为何金堂先生之胞妹的女儿,除此之外,何金堂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金堂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陈正旭先生,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7月至2014年4月,曾先后在多家证券公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期间曾任齐鲁证券和宏源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深圳鼎锋明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20年9月任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北京捷联微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5月至2022年8月任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深圳道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任深圳朴茂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正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正旭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钟敏先生,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至2002年10月任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2年10月至2005年9月任深圳市鹏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授薪合伙人;2005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越众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2013年7月至今任北京知而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深圳滨海鹏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讯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迪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钟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章小炎先生,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1月起就职于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现任资本市场部合伙人;2024年9月至今任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产业投资委员会主任;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小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章小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孙雁军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参见附件“一、董事会董事简历”。

  2、孙启蒙女士:公司副总经理,简历参见附件“一、董事会董事简历”。

  3、俞挺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参见附件“一、董事会董事简历”。

  4、熊小军先生,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注册税务师,入选“清远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2020年)”和“江西省高端会计人才(2021年)”。熊小军先生于1998年7月至2001年4月任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苎麻纺织印染厂会计;2001年5月至2010年11月任广州秀珀化工有限公司华南大区财务总监;2010年12月至2021年12月历任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西铜业(清远)有限公司、广州江铜铜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广州裕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负责人;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任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部产业基地财务负责人;2024年4月入职公司,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小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377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3%,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熊小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李晓娟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简历参见附件“一、董事会董事简历”。

  (三)内审部负责人简历

  尹检容女士,197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2006年1月至2017年7月任广州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广州银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7年8月至2023年9月历任广州市娇联化妆品有限公司税务经理兼财务总监助理、惠州市惠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万鑫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审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检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张丽师女士,199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9年9月至今任职公司证券法务部,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丽师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876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5%,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500         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5-041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方法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

  四、其他说明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受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考评结果影响,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5、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上述人员薪酬进行适当调整。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301500         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5-040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及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俞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非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上述职工代表董事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俞挺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八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附件:简历

  俞挺先生,196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自2008年8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生产部总经理;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挺先生通过宁波启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38%。俞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俞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301500         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5-038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雁军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孙雁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钟敏先生、陈正旭先生、何雪娟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钟敏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孙雁军先生担任总经理,聘任孙启蒙女士担任副总经理,聘任俞挺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聘任熊小军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聘任李晓娟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聘任孙雁军先生担任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关于聘任孙启蒙女士担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关于聘任俞挺先生担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关于聘任熊小军先生担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关于聘任李晓娟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关于聘任李晓娟女士担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尹检容女士为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丽师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等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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