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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鼎股份”)控股股东真爱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真爱集团”)一致行动人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金控”)、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经开”)、义乌市顺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和公司”)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68,505,24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6%;

  2、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能否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拟转让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义乌金控、义乌经开、顺和公司分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9,077,372股(占比8.97%)、66,255,368(占比6.00%)、3,172,500股(占比0.29%),合计持有168,505,240股(占比15.26%)。2025年4月28日,义乌金控、义乌经开、顺和公司分别与真爱集团有限公司续签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继续委托给真爱集团行使(详见公告:2025-026)。

  2025年05月1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义乌金控、义乌经开、顺和公司的书面通知,义乌金控、义乌经开、顺和公司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168,505,24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6%。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国有股东公开征集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下列两者之中的较高者: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终转让价格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公开征集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结果确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能否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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