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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生物”或“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鸿高科”)本次为长鸿生物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1,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75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债务人长鸿生物提供自2025年05月15日起至2030年05月15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4.1亿元的保证担保,并将2025年05月15日前未结清债务均纳入新的担保合同。

  (二) 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3.57亿元的担保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MA2JQLT1X1

  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滕明才

  注册资本:117,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明心岭路61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炼焦(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长鸿生物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 被担保人:长鸿生物

  (二) 保证人:长鸿高科

  (三)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东支行

  (四)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六)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七) 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5年05月15日起至2030年05月15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1、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4.1亿元人民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2、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第(五)点保证范围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对外担保累积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积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3.2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68%,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75亿元,公司对全资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54亿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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