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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4:30

  2、 召开地点:福建省连江县琯头镇阳岐村新舟路66号福建长恒食品有限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4、 召集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滕用庄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283人,代表股份212,765,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总股本按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为548,310,000股,下同)的比例为38.8038%。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209,51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8.2110%。

  (3)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79人,代表股份3,250,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927%。

  (4)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279人,代表股3,250,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927%。

  (5)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6)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孔非凡、应佳豪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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