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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减少注册资本的概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公司第一期回购注销股份4,311,889股,公司总股本由146,769,897股变更为142,458,00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46,769,897元人民币变更为142,458,008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 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有权至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未接到通知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 申报时间:2025年5月20日起45日内

  (二) 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江文秀、黄晓伟

  2. 联系电话:0769-88435388

  3. 电子邮箱:lvtongdongmi@lvtong.com.cn

  4.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5.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15号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 邮政编码:523161

  (三)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 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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