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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周。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60,387,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0,203,500股的66.771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6,969,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17%。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59,198,6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766%。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5,781,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67%。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188,8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9%。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188,8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9%。

  4、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股东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54,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67%;反对54,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5%;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0,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2%;反对54,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2,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52%;反对54,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18%;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0,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2%;反对54,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2,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66%;反对54,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3%;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0,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2%;反对54,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2,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66%;反对54,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3%;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28,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2%;反对55,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37%;反对55,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90%;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0,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53,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24%;反对53,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45%;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7、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1,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52,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3,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24%;反对52,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2%;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及其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28,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0%;反对55,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94%;反对55,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4%;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绩效考核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2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6%;反对54,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1,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23%;反对54,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46%;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3,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3%;反对51,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5,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54%;反对51,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4%;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11.01、审议通过《发行资格和条件》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1,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3%;反对52,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4,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25%;反对52,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16%;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02、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2%;反对52,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4,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82%;反对52,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59%;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03、审议通过《上市地点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2%;反对52,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4,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6%;反对52,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59%;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04、审议通过《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1,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52,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3,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53%;反对52,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16%;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05、审议通过《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1,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8%;反对52,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3,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10%;反对52,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1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06、审议通过《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52,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81%;反对52,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16%;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07、审议通过《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52,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67%;反对52,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2%;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08、审议通过《发售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53,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3,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38%;反对53,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31%;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2.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29,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反对54,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95%;反对54,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60%;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3.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0,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6%;反对53,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3,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52%;反对53,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0%;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4.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0,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6%;反对5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3,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52%;反对5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4%;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5.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0,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6%;反对53,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3,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52%;反对53,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0%;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6.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1,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52,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39%;反对52,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31%;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7.00、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1,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8%;反对52,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3,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10%;反对52,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2%;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8.00、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2,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反对51,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9%;反对51,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30%;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19.00、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2,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反对51,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9%;反对51,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30%;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20.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2,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反对51,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9%;反对51,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30%;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1.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474,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8%;反对909,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9%;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57,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024%;反对909,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445%;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21.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474,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8%;反对909,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9%;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57,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024%;反对909,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445%;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21.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474,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5%;反对909,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9%;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56,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53%;反对909,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445%;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

  21.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474,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5%;反对909,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9%;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56,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53%;反对909,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445%;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

  21.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470,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83%;反对909,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9%;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52,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436%;反对909,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445%;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21.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470,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83%;反对909,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9%;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52,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436%;反对909,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445%;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21.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470,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81%;反对909,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1%;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52,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393%;反对909,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488%;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21.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470,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84%;反对908,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7%;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53,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465%;反对908,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416%;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22.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28,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4%;反对51,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1,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80%;反对51,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8%;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2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26,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1%;反对52,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79%;反对52,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88%;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3%。

  2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26,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0%;反对53,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9,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4%;反对53,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17%;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2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26,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0%;反对53,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9,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4%;反对53,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17%;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23.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2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6%;反对50,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1,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23%;反对50,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8%;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苏涛、汪顺静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拟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7,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7,000元,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并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101号

  2、申报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起45天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联系人:牛东峰

  4、联系电话:0755-27323929

  5、指定传真:0755-27323949

  6、邮政编码:5181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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