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 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不变,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71,422,200.00元(含税)调整为71,260,200元(含税)。

  ● 调整原因: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因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部分股份以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以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发生变动,故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数由119,037,000股减少至118,767,000股。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已经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 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若以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120,614,000股扣除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1,577,000股后的剩余股数计算,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1,422,200.00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577,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自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因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37,000股股份以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总股本由120,614,000股变更为119,877,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由1,577,000股变为1,110,000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故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动。

  根据上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19,877,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1,110,0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为118,767,000股,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71,260,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