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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实质合 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朋泽贸易”)于2025年3月20日被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裁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5年5月19日,公司收到杉杉集团及朋泽贸易重整管理人的通知,2025年5月15日14时30分,杉杉集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下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中的《债权人委员会推选方案》《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投资人遴选小组筹建方案》《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的表决期于2025年5月19日中午12:00届满。现将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表决结果

  1、《债权人委员会推选方案》

  本次会议拟组建的债权人委员会(下称“债委会”)人数至多为七人,债权人会议主席和职工代表当然入选,另有五个席位,为增强各组债权人代表性,从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推选二位、从普通债权人组推选三位。五名候选人将采用等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

  就是否同意候选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担任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共有130家债权人同意该议案,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87.84%,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2.51%。

  就是否同意候选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共有133家债权人同意该议案,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89.86%,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2.2%。

  就是否同意候选人张家港市悦丰金创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共有129家债权人同意该议案,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87.16%,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8.84%。

  就是否同意候选人扬州市江都区白沙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担任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共有132家债权人同意该议案,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89.19%,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2.2%。

  就是否同意候选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担任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共有130家债权人同意该议案,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87.84%,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2.51%。

  2、《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明确债委会的职权,完善债委会会议召集及议事程序,确保债委会履职有据,有效发挥决策监督作用,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企业破产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供债权人表决。

  共有134家债权人同意该议案,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90.54%,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1.16%。

  3、《投资人遴选小组筹建方案》

  本次会议对《投资人遴选小组筹建方案》进行表决,投资人遴选小组由5方主要债权人之授权代表: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授权代表;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授权代表;3)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权代表;4)张家港市悦丰金创投资有限公司授权代表;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授权代表,与宁波市委金融办代表和鄞州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代表共计7人组成。

  共有129家债权人同意该议案,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87.16%,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1.01%。

  4、《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

  为便利债权人,降低破产程序成本、提升债权人会议召开和表决效率,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可采用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并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对《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进行表决。

  共有130家债权人同意该议案,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87.84%,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59.7%。

  5、关于债权人会议决议规则的规定及本次会议结果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委员会推选方案》《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投资人遴选小组筹建方案》《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的表决结果均为通过。

  更多内容请查阅杉杉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全文。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事项目前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实质影响,后续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

  截至2025年5月19日,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20,29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1%;朋泽贸易持有公司股份205,264,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1%。前述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较高比例被质押、司法冻结、标记或轮候冻结的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债权人会议不涉及重整的具体计划和方案,杉杉集团、朋泽贸易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其在公司的股东权益发生调整,进而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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