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密卫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5-054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2024年5月26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停止转股。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1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5年5月6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披露的《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可转债停止转股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及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5年5月26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详见公司将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期间,“密卫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密卫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5年5月23日(含2025年5月23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80228498

  联系邮箱:ir@mwclg.com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5-055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4号)核准,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公司”)向11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747,45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85元/股,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58.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017,358.5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8,982,599.70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052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2021年12月7日、2022年3月24日、2022年8月25日及2024年3月1日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8)、《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5号)核准,2022年9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723,88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388,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10,949,858.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1,438,141.28元。该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164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2)。

  2025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网络布局运营能力提升项目”“运力系统提升项目(车辆及罐箱)”,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3,924.55万元投入新项目“密尔克卫(福建)危险化学品供应链一体化基地项目”“密尔克卫东莞化工交易中心项目”。其中“密尔克卫(福建)危险化学品供应链一体化基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9,924.55万元,“密尔克卫东莞化工交易中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2025年5月6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密卫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二、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福州密尔克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广东)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注:专户余额截至2025年5月6日。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除约定上述专户开立的具体情况,且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外,其他主要内容如下所示: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合并简称“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乙方”、中金公司简称“丙方”。

  1、甲方、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雷仁光、邢茜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乙方按月(每月2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5、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或丙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9、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各方同意,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经任何一方要求,争议将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北京仲裁。各方同意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仲裁的裁决为终局的,对争议方均具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5-053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2023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8日(其中2023年12月9日至2024年6月10日为禁售期),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其中2023年10月18日至2024年6月10日为禁售期),截至上述行权期满,所有可行权激励对象均未申请行权。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共计942,4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行权条件未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1,039,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2023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1日,截至上述行权期满,所有可行权激励对象均未申请行权。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共计24,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行权条件未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授予第三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32,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7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173,5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第三类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行权条件未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第三类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460,182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公司决定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2,671,082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共计2,671,082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5月16日办理完毕。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股本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