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9 证券简称:老白干酒 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孔卫东先生为公司职工董事,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1日
附:简历
孔卫东,男,汉族。1991年7月在衡水地区制酒厂参加工作,2007年1月任公司综合办副主任;2016年4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综合办主任,2019年3月至今任工会副主席,2016年10月至2025年5月任公司职工监事,现任公司职工董事。
证券代码:600559 证券简称:老白干酒 公告编号:2025-016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在公司十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于2025年5月9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独立董事宋学宝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彦龙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满足《激励计划》第二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07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3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7%。
董事刘彦龙、王占刚、赵旭东、张煜行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对此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59 证券简称:老白干酒 公告编号:2025-017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07人
● 本次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5,238,000股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在办理完毕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及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公司于2022年实施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2022年4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2.2022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衡水市财政局出具的《关于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衡财〔2022〕108号),批复意见为:同意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行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请详见2022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3.2022年5月13日,公司监事会出具《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具体内容请详见2022年5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4.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2022年5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5.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2年5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6.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请详见2022年6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7. 2023年1月19日,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考核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的议案》。经考核:公司207名股权激励对象考核结果获得A等级的共183人,B等级的共24人;根据考核方案中考核结果应用的规定,207名激励对象均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系数均为1,同意公司届时业绩满足的情况下为以上激励对象解除限售。
8.2024年5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2024年5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9.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2024年5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10. 2024年6月7日,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限售期届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984,000股上市流通。
11. 2024年1月31日,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考核领导小组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的议案》。经考核:2023年度,公司207名股权激励对象考核结果获得A等级的共199人,B等级的共8人;根据考核方案中考核结果应用的规定,207名激励对象均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系数均为1,同意公司届时业绩满足的情况下为以上激励对象解除限售。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6月7日,第二个限售期于2025年6月6日届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30%。
2、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07名激励对象共5,238,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5月19日
2、登记日:2022年6月7日
3、解除限售数量:5,238,000股
4、解除限售人数:207人
5、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其他相关制度、文件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涉及解除限售的207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7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38,000股,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激励计划》的安排;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还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办理解除限售手续等事宜。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老白干酒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后续需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特此公告。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59 证券简称:老白干酒 公告编号:2025-015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振华新路酒都大厦公司13楼1308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彦龙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其中:独立董事宋学宝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 董事会秘书吴东壮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李玉雷先生、郑宝洪先生、贺延昭先生、张春生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张毅超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2025-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执行情况暨2025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会议案5、10、12、13、17、18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 本次股东会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跃彬、邵明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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