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银行”)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导致持股比例降至5%,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山西银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山西银行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51,996,672股减少至42,643,512股,持股比例从6.10%变动至5.00%,权益变动比例约1.10%,山西银行将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前,山西银行持有公司股份51,996,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其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司法划转取得,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024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山西银行因自身资金需求,拟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2月14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9,468,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1%。其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8,528,697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9,468,300股。截至2025年2月14日,上述减持计划的期限届满,山西银行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7,598,5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0股,合计减持7,59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该次减持后,山西银行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4,398,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1%。
2025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4)。山西银行因自身资金需求,拟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8月1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528,69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2025年5月20日,公司收到股东山西银行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履行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于2025年5月19日减持公司股份1,754,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本次减持后,山西银行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44,398,172股减少至42,643,512股,持股比例由5.21%减少至5.00%,山西银行将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山西银行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股份来源为股东司法划转取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银行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且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山西银行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山西银行)》。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1日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股票代码:600590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通讯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高新街 15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5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泰豪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其他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8,528,6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拟减持期间为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8月18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实施完毕上述减持计划,后续将视情况择机继续减持。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1,996,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本次权益变动后,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2,643,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5月19日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泰豪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353,160股,占泰豪科技总股本的1.10%。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本公告中数据之间的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的尾数差异。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公告中数据之间的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的尾数差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档案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署):
2025年5月19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署):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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