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华润置地大厦E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兴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代表股份49,661,1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50.8311%。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9,436,8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60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3人,代表股份224,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9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3人,代表股份224,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96%。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3人,代表股份224,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9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35,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3%;反对2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650%;反对2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01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7%。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2.00《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35,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3%;反对2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650%;反对2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01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7%。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3.00《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35,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3%;反对2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650%;反对2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01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7%。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http://www.jjckb.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
提案4.0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30,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8%;反对2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4467%;反对2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520%;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12%。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提案5.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6,26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00%;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1%;弃权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405%;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600%;弃权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996%。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杨兴海先生、杨兴荣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提案6.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28,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2%;反对1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213%;反对1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466%;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21%。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忠民先生、邓鹏先生、钟广宏先生均向各位股东述职,对各自在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谭清、赵莹两位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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