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4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A座20层R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颖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44,258,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9,900,097股的71.62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22,505,5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9,900,097股的42.44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9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21,752,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9,900,097股的29.181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8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9,634,0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9,900,097股的2.58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9,900,097股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8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9,634,0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9,900,097股的2.5838%。
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4,025,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3%;反对2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弃权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401,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69%;反对2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0%;弃权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4,040,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1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弃权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416,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32%;反对1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16%;弃权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4,042,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反对19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41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99%;反对19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44%;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4,042,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4%;反对19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418,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19%;反对19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3%;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4,112,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1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488,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89%;反对1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3%;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领取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4,010,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5%;反对2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86,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79%;反对2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84%;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080,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2%;反对250,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6%;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55,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23%;反对250,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51%;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270,899,114股,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1,887,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3%;反对2,344,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6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232%;反对2,344,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418%;弃权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3,835,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3%;反对40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7%;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210,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48%;反对40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02%;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1%。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3,967,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278,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2%;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42,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71%;反对278,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8%;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3,945,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6%;反对2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21,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84%;反对2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0%;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6%。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046,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7%;反对29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21,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84%;反对29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5%;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270,899,114股,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3,898,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9%;反对35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5%;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274,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82%;反对35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70%;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
本次会议如有议案得票比例之和不等于100%,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姚金、宋悦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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