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并经现场董事一致同意于当日下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李丐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讨论后一致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机构设置及成员组成如下: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丐腾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郭加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金文彩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胡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李丐腾先生
非独立董事:林育娥女士、金文彩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吴礼清先生
独立董事:林振兴先生、王弟海先生、融天明先生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为3名,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已经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完成了对上述董事的诚信档案查询工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上述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与能力,不存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林振兴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裁:李丐腾先生
副总裁:金文彩先生
财务总监:胡莹女士
董事会秘书:郭加广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已经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完成了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档案查询工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不存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金鉴中先生、张兰丁先生、蔡曼莉女士、黄培明女士任期届满,均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贾春荣先生、牟栋梁先生、陈央央女士任期届满,根据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修订,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不再选举新一届监事会。
公司对上述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2858888-839
传 真:021-52855050
电子邮箱:flyco@flyco.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555号
邮政编码:201600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0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丐腾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李丐腾先生是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曾任飞科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飞科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上海飞科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上海飞科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金文彩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上海飞科电器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飞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胡莹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8年以来,历任浙江飞科财务经理,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郭加广先生,男,1983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8月至2020年6月就职于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中2011年7月至2020年6月担任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20年7月加入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董事长助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555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丐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候选人获得投票数均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全部当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晗、王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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