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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5-3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8号公司二楼4号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振华先生

  (7)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5人,共计代表股份198,457,9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580%。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93,621,8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3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0人,代表股份4,83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78%。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林迪、张彤瑶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156,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0%;反对1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8%;弃权14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2%。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156,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0%;反对1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8%;弃权14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2%。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156,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0%;反对2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0%;弃权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0%。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144,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2%;反对2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3%;弃权7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5%。

  5、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146,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1%;反对1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8%;弃权1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

  6、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135,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5%;反对2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弃权10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158,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3%;反对19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7%;弃权10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9%。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150,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3%;反对19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7%;弃权10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0%。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312,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2%;反对2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3%;弃权10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00%;反对2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93%;弃权10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0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陶春风回避了本议案表决,陶春风所持表决权股份45,816,261股未计入本议案表决情况。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128,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0%;反对2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弃权10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00%;反对2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93%;弃权10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07%。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100,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7%;反对2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1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林迪、张彤瑶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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