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于2025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万润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银投资”)计划自2025年2月21日起6个月内(即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增持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以适当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5亿元、不高于2.50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2025年5月20日,公司收到鲁银投资出具的《关于增持万润股份股票计划时间过半实施情况告知书》。截至2025年5月20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鲁银投资自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5月20日收盘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396,45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29,969,005股的1.225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25,021,504.29元(不含交易费用),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区间下限1.25亿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鲁银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9,181,537股,占增持前公司总股本930,106,155股的6.3629%;鲁银投资控股子公司山东鲁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银科技”)持有公司股份35,360,000股,占增持前公司总股本的3.8017%。鲁银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鲁银科技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4,541,537股,占增持前公司总股本的10.1646%。
3、鲁银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鲁银科技在本次增持计划前12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鲁银投资为优化其资产配置,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及价格
鲁银投资择机以适当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5亿元、不高于2.50亿元。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鲁银投资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5年2月21日起6个月内(即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4、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鲁银投资自有资金及股票增持专项贷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已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鲁银投资实施股票增持提供专项贷款。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的承诺事项及锁定安排
鲁银投资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鲁银投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万润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三、增持计划时间过半实施情况
截至2025年5月20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鲁银投资自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5月20日收盘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396,45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29,969,005股的1.225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25,021,504.29元(不含交易费用),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区间下限1.25亿元。鲁银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0,577,99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7.5893%;鲁银科技持有公司股份35,36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8023%;鲁银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鲁银科技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5,937,99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3916%。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后续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继续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持万润股份股票计划时间过半实施情况告知书》。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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