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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5-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光纸业”)、宁波金嘉源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嘉源纸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52,871,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4%。本次解除质押后,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数量为399,756,95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61.23%,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剩余未质押股份数量为253,114,979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接到博汇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博汇集团本次解质后将继续用于质押,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博汇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69,456,95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3.9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68%,对应融资余额37,012.42万元。    

  博汇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博汇集团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其经营利润、自有资金、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   

  2、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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