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0 证券简称:紫金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邵辉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股权董事侯军,独立董事岑赫、张龙耀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6人;监事周昕明、刘大林、黄爱军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吴飞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用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2025-2027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资本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关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 议案名称: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 议案名称: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主要股东履约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议案号:5 议案名称: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号:18 议案名称:关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7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涉及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本次投票回避表决的关联方股东分别为: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飞元实业有限公司、南京兰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汇弘(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上述股东持股总数共计978053132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蓓蓓、蔡含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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