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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随州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化工新材料及新型肥料产业园项目。

  ● 协议签订情况: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盐红色劲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红色劲典”)于2025年5月20日与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

  ● 项目投资金额:计划总投资约14.9亿元(具体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投资协议为准)

  ● 风险提示:

  (1)项目投资金额较大,资金来源为中盐红色劲典自有或自筹资金,目前尚无明确的详细投资安排,后续将根据资金及项目的具体情况安排实施。如遇资金紧张的情况,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进度,同时如公司发展规划调整,投资项目存在终止的风险。

  (2)投资项目尚处于初期阶段,具体投资金额、实施时间、步骤及范围存在变动可能性,项目涉及的具体投资情况以未来签订的投资协议为准,且存在不确定性。

  (3)投资项目尚未进行可行性研究、立项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估、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一系列前置审批程序,项目实施进程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4)公司将根据正式投资协议签署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所需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能否获得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5)存在因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事件、政策变化、公司经营需要等而导致协议修改、解除和终止的风险。

  (6)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7)《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述

  (一)基本情况

  1.协议签署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盐红色劲典于2025年5月20日与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随州高新区管委会”)签署了《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本协议”),中盐红色劲典拟在随州高新区青春化工园新建生产基地。

  2. 背景及目的:公司已通过控股子公司中盐红色劲典在湖北随州建立复合肥生产基地,但目前由于部分设备老旧,导致生产能源消耗偏高,运行效率不高。本次中盐红色劲典与随州高新区管委会签署框架协议,旨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通过布局新的生产基地,淘汰落后产能。拟新建的生产基地,将配合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有利于引入新技术、新工艺以及产品线拓展,推动化肥产业升级。

  (二)协议双方情况

  1.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协议对方: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市政府的派出机构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中盐红色劲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盐红色劲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300MA48YWGE0Y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湖北省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

  (5)法定代表人:王先鹏

  (6)成立日前:2017年5月15日

  (7)注册资本:7,200万元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肥销售;肥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中盐红色劲典69.44%的股权,武汉星博建材有限公司持有中盐红色劲典30.56%的股权。

  (10)信用关系:中盐红色劲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中盐红色劲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签订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协议为框架性约定,暂不构成实质性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后续具体实施投资事项及所涉正式投资协议的签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所需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中盐红色劲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乙方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化工新材料及新型肥料产业园项目

  (2)建设地点:随州高新区青春化工园

  (3)项目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4.9亿元(具体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投资协议为准),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350亩,用于乙方新建生产基地。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协调国资平台公司通过资产收购或项目合作等方式处置中盐红色劲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老厂区资产。

  (2)甲方协助乙方通过土地招拍挂形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项目落户青春化工园用地。

  (3)协助乙方在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成项目备案、建设、生产经营所需的手续证照。

  (4)营造良好的投资和项目建设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积极协助乙方解决项目建设及建成投产运营过程中的外部问题,依法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5)协助乙方在项目投产前完成生产许可证、消防验收、不动产权证等项目所需的手续,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及协调。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项目投资额度、投资强度、有关税费缴纳以及建设情况等进行审计、检查和监督。

  (7)甲方支持乙方合法合规享受随州市、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产业扶持政策。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于2025年完成化工新材料及新型肥料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确保报告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为项目后续推进提供科学依据。

  (2)乙方应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保证本项目用地性质、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化率及环境保护等方面不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及相关文件规定。

  (3)乙方产生的税费必须在随州高新区缴纳,且经营期限内不得转移、外迁或注销。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项目用地性质。

  (5)乙方投资项目须符合园区规划及安评、环评、能评要求。

  4.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15天内告知对方,在此情况下,双方均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扩大。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合同条款应继续履行。

  (2)非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行政审批相关手续未获批,导致无法满足施工条件,双方均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5.其他事项

  (1)本协议是双方合作意向性协议,为双方后续开展的具体合作确定方向及原则。

  (2)在本协议项下,相关合作事项的具体落实由双方另行签订正式协议。

  (3)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起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深耕主业的战略规划。若框架协议能够有效实施,从长远发展来看,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产能布局,满足公司在湖北随州及周边地区市场拓展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为中盐红色劲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投入,不会对公司及中盐红色劲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较大,资金来源为中盐红色劲典自有或自筹资金,目前尚无明确的详细投资安排,后续将根据资金及项目的具体情况安排实施并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如遇资金紧张的情况,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进度,同时如公司发展规划调整,投资项目存在终止的风险。

  2.投资项目尚处于初期阶段,具体投资金额、实施时间、步骤及范围存在变动可能性,项目涉及的具体投资情况以未来签订的投资协议为准,且存在不确定性。

  3.投资项目尚未进行可行性研究、立项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估、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一系列前置审批程序,项目实施进程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4.公司将根据正式投资协议签署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所需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能否获得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5.存在因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事件、政策变化、公司经营需要等而导致协议修改、解除和终止的风险。

  6.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7.《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5-02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广福路交口信达中心A座七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勇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邹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7为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3,000,000股)依法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冉、阮翰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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