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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经获得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同意,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等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5日(星期四)。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30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3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和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厦三层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三楼32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0至议案11.00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公司涉及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强调事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第2项提案需逐项表决。本次股东会的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就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电子邮件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6月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厦三层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1.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厦三层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邮政编码:510013

  3.联系电话:020–33970200

  4.传  真:020–33970189

  5.联系人:简轶

  6.电子邮箱:000833@yueguigufen.com

  (六)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33”,投票简称为“粤桂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5日9:15至2025年6月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本单位)出席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意见。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 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并且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分析及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行业政策、经营环境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5年12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02,082,221股,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为156,400,000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5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90,000.00万元(含本数)。假设实际发行股份数量达到发行上限,该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判断,最终应以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4、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856.5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165.27万元;

  5、假设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在2024年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10%、减少10%三种情形(上述假设不构成盈利预测)进行测算。

  6、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在不同净利润年增长率的假设条件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注: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非经常性损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界定。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增加,短期内公司净利润有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同步增长,预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的公司即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关于本次发行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抗风险能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发行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10万吨/年精制湿法磷酸项项目”、“广东省英德市下太镇白面石矿区玻璃用石英砂岩矿投资项目”和“云硫矿业碎磨系统大型化、自动化改造项目”的建设。

  公司围绕广东省“双十”产业和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发挥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优势,坚持“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的发展思路,致力于推动“化工+新能源材料”产业发展,构建矿产资源和非金属材料产业体系,打造成为广东省内绿色化工新材料先进企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现有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业务,在矿产资源品种和下游化工及新能源材料应用场景的拓展,与公司现有主业及发展战略具有直接的协同效应。同时,本次发行可有效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偿债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五、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才和技术储备

  公司作为广东省环保集团下属综合型企业,致力于推动“化工+新能源材料”产业发展,构建矿产资源和非金属材料产业体系,打造成为广东省内绿色化工新材料先进企业。经过近些年的发展,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在非金属矿和硫铁矿下游化工领域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并且包括管理、研发、生产、销售、环保安全等各方面人才的团队。公司的管理优势和矿山建设及化工领域的人才、工艺技术储备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必要基础。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技术创新为导向,利用良好的科研基础和资源平台,包括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硫铁矿资源高效利用及硫化工新材料重点实验室,吸纳环境经济、环境工程、环境规划、化学化工、生态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技术人才,同时建立职工培训学习长效机制,完善人才管理的综合考核正向激励办法,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二)市场储备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位于粤北清远和云浮,作为当地的重点工程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区位优势明显,市场辐射范围广;主要产品玻璃用石英砂岩作为建筑和光伏产业的重要原材料,精制磷酸也属于重要的化工原料,均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支撑,行业发展持续性较强;同时,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公司将结合自身技术基础与产品特点,以相关材料各使用领域的重要企业为销售对象,积极开拓下游市场,力争凭借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获得客户的认可,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积极落实募集资金使用,助力公司业务做强做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湿法精制磷酸项目、下太石英矿建设项目以及云硫矿业大型化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现有的业务提供良好的支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缓解公司近年来项目投入带来的资金压力,增强公司对经济周期变化的抵御能力,为公司维持稳健发展的态势奠定基础,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收益,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四)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同时,公司已制定《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环保集团和控股股东云硫集团做出了如下承诺:

  “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若违反本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做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且本承诺应满足而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关于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相关事项的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法律法规关于涉及房地产业务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相关要求,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以下承诺: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公司及下属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如公司因存在自查范围内未披露的土地闲置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按照相关要求,公司现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行政处罚的情况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及整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的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1、广西证监局《关于对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32号)和《关于对刘富华、卢勇滨、曾营基、朱冰、梁星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33号),指出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部分业务收入确认方法调整后未对前期定期报告进行更正;(2)关联交易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不完整;(3)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2023年期末余额披露不准确;(4)2023年年度报告“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5)为关联方垫支费用;(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规范;(7)未履行拟聘任董监高诚信档案查询义务;另外,粤桂股份独立董事工作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董事长刘富华,总经理卢勇滨,财务负责人曾营基,时任总经理朱冰,时任财务负责人梁星,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决定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监管机构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公司董事长牵头,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事务部、资金财务部等部门及子公司,全面梳理需要整改的管理不规范和内控薄弱环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1)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对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半年度、年度报告及2023年季度、半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公告;(2)落实董事会审议事项,加强学习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3)对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要求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对同一供应商同时在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挂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严格遵循会计准则,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4)对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要求证券事务部、资金财务部相关人员加强对相关信息披露监管政策的学习,夯实信息披露管理基础,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披露义务;(5)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6)公司将强化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7)按照要求已履行查询在任董监高诚信档案;(8)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按要求形成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

  (二)最近五年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

  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事项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后,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于2015年9月全部到位,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且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5月9日通过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2025年5月19日上午10:30时;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3楼321会议室;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成员有:刘富华、卢勇滨、芦玉强、曾琼文、李茂文(授权王韶华出席并表决)、王韶华、胡咸华、刘祎、李爱菊,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富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修正)》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2025修正)》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公司对自身经营情况以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同意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的方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发行对象最终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于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依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之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等原则,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6,400,000股(含本数),最终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9.5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票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届时有效之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后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修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9月7日,距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已经满五个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自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后,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于2015年9月全部到位,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且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事宜,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届时确定的募集资金托管银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的风险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提示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公司制订了《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顺利进行,高效、有序的完成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请求授予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项,以及决定并聘请保荐人、承销商、审计师、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业务协议。

  2.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规模及其用途、发行起止日期、发行条款等具体事宜。

  3.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证券监管部门监管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市场条件,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修改、补充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因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修订及变化、监管部门要求、除权除息等事项、与认购方共同协商或其他原因等在本次发行股票的总规模内对本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修改、补充。

  4.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变化及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5.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股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有关的合同、文件和协议;并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与发行有关的事宜。

  7.根据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和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及章程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具体事宜,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9.确定、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相关工作,用作存放募集资金用途。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酌情决定本次发行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涉及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修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及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情况之专项自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及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情况之专项自查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6月5日(周四),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涉及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等11个议案。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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