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先进制造基金”)持有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智航”或“公司”)股份21,863,35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83%;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津冀基金”)持有天智航股份21,866,0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83%。先进制造基金与京津冀基金持有的以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二者互为一致行动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先进制造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京津冀基金出具的《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先进制造基金拟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63,34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以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526,68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京津冀基金拟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63,34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以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526,68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先进制造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京津冀基金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比例不变,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是以公司当前总股本452,668,589股为基础计算。截至本披露日,新增股份已完成股份登记,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先进制造基金、京津冀基金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计划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股份的条件、数量、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包括延长锁定期)已届满,股份减持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先进制造基金、京津冀基金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5-024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8号院2号楼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送根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徐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长张送根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黄军辉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刘铁昌、黄志敢、齐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01议案名称: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2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3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5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6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7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9议案名称:股票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10议案名称: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11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议案10涉及对相关项下子议案的逐项表决,均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议案7、8、9、10、11、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 出席或委托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张送根、北京智汇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智汇德创(天津)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徐进、马敏、刘铁昌、黄志敢、齐敏、黄军辉已对议案8回避表决。出席或委托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张送根、北京智汇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议案12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洪坚雨、王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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