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3:00,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索斌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950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60,200,5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3.1873%。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2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57,601,2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2.8111%;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948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2,599,3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3762%。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59,825,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658%;
反对29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835%;
弃权8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07%。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1,927,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9502%;
反对29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3890%;
弃权8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09%。
(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59,825,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659%;
反对2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820%;
弃权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21%。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1,927,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9518%;
反对2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3703%;
弃权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779%。
(三)《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159,819,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622%;
反对2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824%;
弃权8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54%。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1,921,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9030%;
反对2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3752%;
弃权8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218%。
(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59,806,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539%;
反对29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861%;
弃权9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99%。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1,908,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7957%;
反对29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239%;
弃权9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803%。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同意159,812,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581%;
反对3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886%;
弃权8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33%。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1,914,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8494%;
反对3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565%;
弃权8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942%。
(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59,814,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590%;
反对29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850%;
弃权8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61%。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1,916,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8616%;
反对29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085%;
弃权8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299%。
(七)《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159,805,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534%;
反对29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856%;
弃权9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61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1,907,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7884%;
反对29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174%;
弃权9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942%。
(八)《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159,798,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491%;
反对30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914%;
弃权9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96%。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1,900,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7323%;
反对30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922%;
弃权9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755%。
(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59,695,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6850%;
反对30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923%;
弃权19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227%。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1,797,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5.8975%;
反对30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44%;
弃权19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5981%。
(十)《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59,787,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419%;
反对30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904%;
弃权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676%。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1,888,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6396%;
反对30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800%;
弃权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8803%。
(十一)《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59,783,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398%;
反对30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906%;
弃权1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697%。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1,885,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6112%;
反对30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817%;
弃权1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9072%。
(十二)《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同意159,787,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424%;
反对30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928%;
弃权10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648%。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1,889,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6461%;
反对30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101%;
弃权10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8437%。
(十三)《关于公司继续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159,767,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297%;
反对3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097%;
弃权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606%。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1,869,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4795%;
反对3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7312%;
弃权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893%。
(十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陈索斌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57,648,8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72%,选举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9,750,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580%。
唐风杰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57,616,7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71%,选举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9,718,3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967%。
姜颖女士,获得选举票数157,622,2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06%,选举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9,723,93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419%。
杜心强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57,616,7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72%,选举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9,718,47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974%。
(十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陈波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57,624,4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19%,选举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9,726,0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593%。
权锡鉴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57,613,7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53%,选举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9,715,4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728%。
孙莹女士,获得选举票数157,632,4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69%,选举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9,734,0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243%。
上述议案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丁伟、张淼晶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5-030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与会代表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选举王传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附简历),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王传磊简历:
王传磊,男,1975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1年4月至今任公司工艺技术部副部长、部长等职;2004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王传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5-031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陈索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后附陈索斌先生简历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长陈索斌先生提名,聘任唐风杰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后附唐风杰先生简历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长陈索斌先生提名,聘任杜心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杜心强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
联系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0532-85718686
电子邮箱:stock@chinakingking.com
后附杜心强先生简历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总裁唐风杰先生提名,聘任杜心强先生、徐耀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王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后附杜心强先生、徐耀东先生、王彬先生简历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齐书彬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齐书彬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
联系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0532-85718686
电子邮箱:qsb@chinakingking.com
后附齐书彬先生简历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崔婷女士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后附崔婷女士简历
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具体方案如下:
1、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以及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由董事孙莹、权锡鉴、王传磊组成,其中孙莹、权锡鉴为独立董事,王传磊为职工代表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孙莹担任。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孙莹为会计专业人士。
2、董事会设提名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成员三名,由董事权锡鉴、陈波、陈索斌组成,其中权锡鉴、陈波为独立董事,陈索斌为非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权锡鉴担任。
3、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三名,由董事陈波、孙莹、杜心强组成,其中陈波、孙莹为独立董事,杜心强为非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陈波担任。
4、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成员六名,由陈索斌、唐风杰、姜颖、杜心强、陈波、权锡鉴组成,其中陈索斌为召集人。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裁唐风杰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二、审议通过《总裁工作细则》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的《总裁工作细则》
十三、审议通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十四、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十六、审议通过《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查询同日披露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十七、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简历:
陈索斌先生,1964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青岛金王轻工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现任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国际运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1998年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零股, 2022年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董事姜颖女士为陈索斌先生之亲属,除此之外陈索斌先生与其他董事、独立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唐风杰先生,1965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青岛金王轻工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3月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持有公司股份28.5万股,2022年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杜心强先生,1971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13年4月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股份30.7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徐耀东先生,197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2年3月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王彬先生,198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持有公司股份零股,2022年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齐书彬先生,1980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2012年7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西部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综合业务经理,山东华汇金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营业部客户经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任职,2012年8月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崔婷女士,198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 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内审负责人,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上述人员陈索斌先生、唐风杰先生、杜心强先生、徐耀东先生、王彬先生、齐书彬先生、崔婷女士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