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80          证券简称:挖金客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甲10号1号楼挖金客大厦6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征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会议提示性公告及相关文件已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0,654,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4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0,321,5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6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33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6%。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53,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520,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4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3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6%。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22,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41%;反对1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1%;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835%;反对1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44%;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1%。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16,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6%;反对1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6%;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5,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394%;反对1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85%;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1%。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16,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6%;反对1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6%;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5,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394%;反对1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85%;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1%。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22,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41%;反对1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1%;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835%;反对1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44%;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1%。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36,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90%;反对1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0%;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5,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464%;反对1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131%;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5%。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16,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6%;反对1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3%;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5,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394%;反对1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67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14,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6%;反对1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8%;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3,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052%;反对1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50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1%。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86,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47%;反对1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36%;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3,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998%;反对1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137%;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4%。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14,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8%;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3,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935%;反对1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507%;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5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16,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6%;反对1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6%;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5,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394%;反对1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85%;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1%。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16,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6%;反对1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6%;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5,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394%;反对1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85%;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并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16,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6%;反对1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8%;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5,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39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507%;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朱雪飞、贺静怡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20日

  

  证券代码:301380          证券简称:挖金客          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原独立董事刘磊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汪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汪浚先生的备案材料,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无异议。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调整情况

  公司完成独立董事补选事项后,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调整如下:

  1、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杨靖川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邱赞忞先生、吴少华先生,其中杨靖川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战略委员会人员构成

  李征先生、刘志勇先生、郭庆先生、杨靖川先生、吴少华先生,其中李征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人员构成

  吴少华先生、李征先生、汪浚先生,其中吴少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构成

  汪浚先生、郭庆先生、杨靖川先生,其中汪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2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