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067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层公司牡丹厅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庄小红女士因公不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赵海峰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下同)126人,代表股份199,445,0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473%。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192,891,4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2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22人,代表股份6,553,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2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24人,代表股份7,341,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94%。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109,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04%;反对1,287,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3%;弃权4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006,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099%;反对1,287,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295%;弃权4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06%。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107,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94%;反对1,287,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3%;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004,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826%;反对1,287,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295%;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78%。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107,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95%;反对1,286,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2%;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004,6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848%;反对1,286,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273%;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78%。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100,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9%;反对1,29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8%;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997,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873%;反对1,29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249%;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78%。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020,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60%;反对1,373,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87%;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917,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031%;反对1,373,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091%;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78%。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100,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9%;反对1,293,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8%;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997,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887%;反对1,293,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235%;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78%。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7,779,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48%;反对1,615,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98%;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676,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130%;反对1,615,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992%;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78%。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100,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9%;反对1,29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8%;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其中,同意5,997,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873%;反对1,29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249%;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78%。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7,893,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22%;反对1,500,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25%;弃权5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790,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698%;反对1,500,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410%;弃权5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92%。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7,783,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20%;反对1,580,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26%;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其中,同意5,680,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910%;反对1,580,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83%;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7%。
其中,现场出席的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7,876,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6%;反对1,517,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11%;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773,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374%;反对1,517,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748%;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78%。
根据表决结果,庄绪初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刘丽萍律师、袁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069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修正前“中装转2”转股价格:5.14元/股
2、修正后“中装转2”转股价格:4.80元/股
3、修正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5年5月21日
一、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依据及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6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公开发行了1,1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16,000.00万元。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11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2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装转2”,债券代码“127033”。
1、根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发行人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A股股价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4.37元/股)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为了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向下修正“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
二、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及结果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经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股份稀释影响和股票价格等情况,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人民币4.80元/股,该价格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5年5月21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068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含独立董事2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由董事长庄小红女士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股份稀释影响和股票价格等情况,公司决定将“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人民币4.80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5年5月21日。
《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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