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 宁
中国证监会官网显示,近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募机构集中申报了一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这是《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发布后首批上报的新模式浮动管理费率产品,也是公募基金行业在费率模式上的又一次重要创新。
《行动方案》提出,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对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确定具体适用管理费率水平。如持有期间产品实际业绩表现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基准档费率;明显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低档费率;显著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升档费率。
新模式下,在投资者持有产品一定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投资者的收益情况来确定管理费率档位,即投资回报水平决定基金管理费率。
首批新模式浮动管理费率产品的推出,对于公募基金行业乃至广大投资者都具有深远意义。
其一,推动行业加快创新。浮动管理费产品的推出,为行业提供了更加灵活多样的管理策略选择,有助于激发行业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其二,有效提升投资者体验。浮动管理费机制的设计,使得投资者承担的管理成本更为合理,这有助于提升投资者的投资体验和满意度,增强投资者对公募基金行业的信任。
其三,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浮动管理费产品的推出,有助于形成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通过管理费率的浮动调整,可激励基金管理人更加注重投资业绩和风险控制,从而提升整个行业的投资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
可以看到,首批新模式浮动管理费率产品的推出,既是落实监管要求,也是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
笔者认为,未来,公募基金行业还应继续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投资者教育、推动行业自律,以更多创新举措不断提升竞争力和服务水平,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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