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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和2025年1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现已办理完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事项,本次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合计1,800,000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A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截至2025年1月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8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9%;最高成交价为15.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6,472,404.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1,8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过户股份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已回购股份为0股。

  二、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

  证券账户名称: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账户号码:0899463955。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份额合计不超过13,734,000份,受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8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39%。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总人数不超过65人(不含预留份额)。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及相应金额根据其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当前认购份额为13,734,000份,当前受让的股份总数为1,800,000股,当前认购资金总额为13,734,000元。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依据内部薪酬管理制度提取的2024年奖励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5月15日就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5]0011000060号)。

  (三)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8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5月21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其中,任一员工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别分三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标的股票比例依次为40%、30%、30%。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均将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4、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为于瑞怀先生、杜建华先生、张健先生。其中,于瑞怀先生、杜建华先生为公司董事,其作为公司董事担任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更有利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除上述情况外,管理委员会委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三名委员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依法履行委员职责。除此之外,三名委员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三名委员亦未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持有人之间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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