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3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玲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公开发行可转债5,24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00.00万元,自2023年4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鹿山转债”,债券代码“113668”。“鹿山转债”存续起止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9年3月26日,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26日。自2023年10月9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鹿山转债”已累计转换为公司股票数量为11,730,396股。根据本次“鹿山转债”转股结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11,730,396元,公司股份增加11,730,396股。
2024年9月5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426,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361,200股。该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综上,待前述361,2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3,319,000元变更为104,261,996元,总股本由93,319,000股变更为104,261,996股。
二、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综上,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下转D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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