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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临2025-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 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5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6日发布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2025 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会和2025 年第一次H 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11),持有公司82.46%股份1的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在2025年5月2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1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Ltd. 间接持有的H股。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临时提案为《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布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以及公司将不迟于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4月16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25年6月5日 9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8号北京北辰五洲皇冠国际酒店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5日

  至2025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股东会进行独立董事选举议案的表决,应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在两名以上时,实行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因本次股东会拟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且只有一名候选人,故不实行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布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以及公司将不迟于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第6项、第7项、第8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3项、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第11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附件: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

  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8号北京北辰五洲皇冠国际酒店举行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及其任何延期召开的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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