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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28版)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 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下转D30版)

  (上接D28版)

  (一)居间费的具体含义,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居间费用系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市场、提高销售效率,与部分居间商建立了合作关系,由其为公司向客户进行前期宣传、提供客户售前及售后需求信息、促成双方交易或协助回款,公司根据与居间商签订的居间服务协议,向居间商支付相应的市场居间费。公司在确认收入当期计提对应居间服务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根据公司与居间商的协议约定,居间商的协议核心义务为交易的促成,公司向居间商支付的居间费系根据居间商促成的交易金额乘以居间费率计算,属于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因此,公司在向居间商支付服务费时先计入其他流动资产,待对应销售合同确认收入时将居间费用结转入当期销售费用,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公司居间费对应的订单、支付对象、履约进展及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中入账的主要居间费用对应订单、支付对象及是否系公司关联方,截至目前履约进展和对应订单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五、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分销产品构成、主要客户及有无关联方、产品终端销售情况,上市以来公司分销业务规模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分销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有无变化

  (一)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分销产品构成、主要客户情况及有无关联方、产品终端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装备及智能系统与仪器相关产品基本以直销为主,公司分销产品主要系其他业务收入中备品备件类产品。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前期销售给客户的TDS、TCS等设备使用年限逐渐增加,部分易损易耗备件需要定期更换,由于终端客户对于备件的需求较为零散,公司积极通过与当地具有销售网络和服务优势的经销商或具有国企背景的关联方公司合作,快速响应客户的临时性需求。2024年度公司分销收入前10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可见,除金腾智控和海腾智造为会计准则下的关联方以外,公司分销收入中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客户,销售给上述关联方客户的备品备件主要用于关联方通过公司采购并销售给国企集团客户的TDS、TCS等相关设备,截至目前均已实现终端销售;销售给非关联方经销商的备品备件中,仅太原旭宁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一批销售给汾西集团的备件,受汾西集团合同签订挂账流程较为繁琐的影响,尚未实现最终销售,相关金额仅为2.83万元,影响较小。

  综上,报告期内,上述主要经销客户向公司采购的产品已基本实现终端销售,不存在期末明显大额囤货的情况。

  (二)上市以来公司分销业务规模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分销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有无变化

  2022年度及2024年度,公司分销业务规模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分销模式收入分别为1,409.28万元、1,686.54万元和1,720.33万元,占比分别为2.88%、2.96%和3.15%,呈逐年小幅增加趋势,主要是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已销售设备数量及使用年限逐渐增加,备件定期更换需求逐渐增多,公司备件销售业务均基于终端客户设备生产运行需要,分销业务规模增长具备合理性。

  对于公司备品备件类项目收入确认,公司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于公司将相关产品发货至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对于需要公司提供备品备件更换或设备维修、改造类合同,公司于将相关产品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并为终端客户进行更换或维修完毕,取得客户确认的验收单据后,确认相关收入的实现,报告各期公司对于分销业务采取的收入确认政策及方法具有一贯性,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虚增收入的情况。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抽取本期大额服务合同,查看合同条款,复核收入确认方式的合理性及收入金额的准确性;

  2、获取本期销售台账,统计新产品确认收入情况;取得公司说明,了解2024年公司新增产销产品情况;取得在手订单明细;查阅审计报告,了解公司相关产品收入确认政策及依据,分析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获取并检查公司境外项目合同,分析境外项目销售模式并判断公司境外项目收入确认政策与境内项目是否存在区别;

  4、获取并检查本期居间费用合同,核查居间费支付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检查相关销售订单执行情况,判断居间合同履约进展、居间费用结转情况与销售订单执行情况是否具有匹配性;

  5、取得公司客户收入明细表,统计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将分销客户与关联方、关联交易进行比较,核查是否存在关联方客户;取得公司说明,了解终端销售情况,分销业务规模增长的原因;复核公司分销业务收入确认政策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不同收入确认方式的服务合同收入确认政策及依据具有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公司2024年新增产销产品来源包括公司自主研发、在原有产品上进行技术迭代,新增产销产品是公司主营业务的延展,不属于新业务;新增产销产品收入确认及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公司2024年境外订单主要分布于印度尼西亚、蒙古国等地区,2024年度境外订单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2024年度,公司海外订单均采用直销模式,公司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客户确认后确认销售收入,与境内订单不存在差异;

  4、公司居间费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居间费支付对象不存在公司关联方;截至目前的居间服务履约情况和对应订单执行情况不存在重大异常;

  5、公司分销产品主要系备品备件类产品,除金腾智控和海腾智造以外,公司分销收入中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客户;公司向主要分销客户分销的产品基本已实现最终销售,不存在期末大额囤货情况;上市以来公司分销业务规模增长具有合理性,分销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未发生变化。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抽取本期大额服务合同,检查合同条款,复核收入确认方式的合理性及收入金额的准确性;

  2、获取本期销售台账,统计新产品确认收入情况,抽取收入占比较高的新产品如压滤机、破碎机,访谈主要客户,确认相关交易业务真实性,结合访谈情况分析公司收入确认方式的合理性;

  3、获取并检查公司境外项目合同、发货单、验收单及回款明细,分析境外项目销售模式并判断公司境外项目收入确认政策与境内项目是否存在区别;

  4、获取并检查本期居间费用台账及合同,核查居间费支付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检查相关销售订单执行情况,判断居间合同履约进展、居间费用结转情况与销售订单执行情况是否具有匹配性;

  5、取得公司客户收入明细表,统计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将分销客户与关联方、关联交易进行比较,核查是否存在关联方客户;取得公司说明,了解终端销售情况,分销业务规模增长的原因;复核公司分销业务收入确认政策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不同收入确认方式的服务合同收入确认政策及依据具有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公司2024年新增产销产品来源包括公司自主研发、在原有产品上进行技术迭代,新增产销产品是公司主营业务的延展,不属于新业务;新增产销产品收入确认及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公司2024年境外订单主要分布于印度尼西亚、蒙古国等地区,2024年度境外订单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2024年度,公司海外订单均采用直销模式,公司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客户确认后确认销售收入,与境内订单不存在差异;

  4、公司居间费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居间费支付对象不存在公司关联方;截至目前的居间服务履约情况和对应订单执行情况不存在重大异常;

  5、公司分销产品主要系备品备件类产品,除金腾智控和海腾智造以外,公司分销收入中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客户;公司向主要分销客户分销的产品基本已实现最终销售,不存在期末大额囤货情况;上市以来公司分销业务规模增长具有合理性,分销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未发生变化。

  问题3、关于经营业绩。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6亿元,同比减少4.13%;归母净利润4,067.53万元,同比下滑45.21%。公司发生销售费用5,703.53万元,发生管理费用5,930.97万元,均较去年有所增长。本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2,922.13万元,同比增加26.51%,本年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1,405.05万元,转回或收回前期计提坏账2,540.52万元。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559.36万元,其中在产品跌价占比较高,为1,182.47万元。公司投资收益为1,421.59万元,占净利润比例为34.95%,其中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644.5万元,增幅较大。

  请公司:(1)结合具体驱动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公司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增长原因,费用支付对象有无公司关联方,如有,解释业务发生背景,相关费用是否确系本期发生,本期确认费用是否完整、准确;(2)说明单项计提坏账对应的订单内容、收入金额及确认依据,单项计提坏账原因和依据,公司是否按照相同标准对全部销售合同充分识别并计提应单项计提坏账;(3)补充说明本期转回或收回2,540.52万元的应收账款对应的主要订单和客户、前期坏账计提和本期回款具体情况、相关事项对本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影响及依据;(4)说明报告期末公司存放在客户处在产品的主要构成、金额及占存货比例、均列报为在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本年计提跌价的原材料和在产品具体内容、存放地点、对应合同订单、计提跌价原因,列示前五大跌价存货的计提过程和依据,年审会计师就存货存在和跌价计提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充分性;(5)结合公司对联营企业出资情况和生产经营影响、联营企业业绩情况等,补充说明公司现有联营企业未纳入合并报表理由及依据,公司本年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大幅增长原因,投资收益是否剔除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影响。

  公司说明

  一、结合具体驱动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公司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增长原因,费用支付对象有无公司关联方,如有,解释业务发生背景,相关费用是否确系本期发生,本期确认费用是否完整、准确

  (一)管理费用增长情况及原因分析

  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公司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职工薪酬、劳务费、中介机构服务费及咨询费、办公费等;2023年度及2024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4,510.31万元、5,930.97万元,2024年度,管理费用较上年增加1,420.67万元,同比增长31.50%,管理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上表,2024年度,管理费用增长主要系职工薪酬、劳务费、保险费及其他管理费用增加所致,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职工薪酬:2024年度,职工薪酬较上年增加807.85万元,同比增长33.79%,主要系:①本年新增控股子公司莱煤智能,员工人数有所增加,②因组织架构调整,辞退福利增加240.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注:管理人员平均人数为当年管理人员月平均人数, 管理人员平均薪酬系管理人员职工薪酬/管理人员平均人数计算所得。

  由上表可知,2024年职工薪酬增加主要系辞退福利和管理人员人数增加所致;2024年度,管理人员平均数量较上年增长30.65%,主要系本年新增控股子公司莱煤智能,员工人数有所增加,但当地人员薪酬相对较低,因此平均薪酬呈小幅下降,但剔除辞退福利后的职工薪酬总体呈增长趋势;

  2、劳务费:2024年度,劳务费较上年增加656.45万元,同比增长2,311.44%,主要系本年新增控股子公司莱煤智能,该公司于2024年1月成立,考虑到公司刚刚开始运营,尚处于成长期,劳务外包更能满足公司对人力的灵活需求,且成本相对于正式员工更低,因此对部分管理工作予以外包,支付劳务外包人员的相关费用486.71万元;同时公司生态城厂房建设陆续推进项目,增加临时劳务用工,劳务费有所增加;

  3、保险费:2024年度,保险费较上年增加31.63万元,同比增长44.70%,主要系:①新增董监高责任险24.15万元;②团体责任保险费参保人数较上年增加55人,保险费用同比增加5.3万元;

  4、其他管理费用:主要系新增生态城、办公区改造支出56.76万元。

  (二)销售费用增长情况及原因分析

  销售费用科目核算公司与销售活动相关的各项费用,包括职工薪酬、差旅交通费、业务招待费、劳务费、市场居间费等。2023年度及2024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5,215.62万元和5,703.53万元,2024年度,销售费用较上年增加487.91万元,同比增长9.35%,销售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上表,2024年度,销售费用增长主要系职工薪酬、劳务费、业务宣传费、运输装卸费及其他销售费用的增长所致,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劳务费:2024年度,劳务费较上年增加412.61万元,同比增长276.47%,主要系新增控股子公司莱煤智能,该公司于2024年1月成立,考虑到公司刚刚开始运营,尚处于成长期,劳务外包更能满足公司对人力的灵活需求,且成本相对于正式员工更低,因此对部分销售工作予以外包,支付劳务外包人员的相关费用311.57万元,除莱煤智能外,本年度公司灵活用工同比增加95.18万元;

  2、职工薪酬:2024年度,职工薪酬较上年增加278.52万元,同比增长13.33%,主要系:①2024年度,为激励员工积极性,对部分销售人员发放长期服务奖励156.83万元,而2023年度无该笔费用;②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市场拓展尤其是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加大,外派销售人员的薪资、补贴等人工成本有所增加;

  3、业务宣传费:2024年度,业务宣传费较上年增加31.06万元,同比增长40.29%,主要系本期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参与蒙古展会、首届化学矿业会等大型展会较多,相关展位租赁、广告投放及物料制作等费用增加所致;

  4、运输装卸费:2024年度运输装卸费较上年增加15.90万元,同比增长150.04%,主要系本期试用项目增加,相应运输费用上升所致;

  5、其他销售费用:2024年度,其他销售费用较上年增加88.21万元,同比增长356.53%,主要系:①2024年度,公司对部分销售人员进行股权激励,相应确认股份支付金额30.21万元;②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扩张,销售前需取得的产品检测费用及安全认证费用有所增加,2024年度,公司发生产品检测费48.23万元,较上年增加45.63万元。

  (三)销售及管理费用中关联方支付情况及业务背景

  本期费用的支付对象中存在关联方,向关联方支付的费用主要涉及职工薪酬及员工垫支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报销,相关费用合计金额为653.99万元,除此之外,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中不存在其他向关联方支付的情况。

  其中,其中向董监高和其他关联员工支付的职工薪酬567.51万元,该类费用系董监高和其他关联员工在公司任职、提供服务,公司向其支付的薪酬,属于合理支付范畴。

  向董监高和其他关联员工支付的差旅费66.32万元、业务招待费16.33万元、日常报销费用3.83万元,系董监高和其他关联员工在业务过程中先行垫付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日常报销费用等,再提交公司报销,属于合理的支付范畴。

  因此,上述费用均为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且均为本期发生,不存在跨期情况,本期费用确认金额完整、准确。

  二、说明单项计提坏账对应的订单内容、收入金额及确认依据,单项计提坏账原因和依据,公司是否按照相同标准对全部销售合同充分识别并计提应单项计提坏账

  (一)单项计提坏账对应的订单内容、收入金额及确认依据,单项计提坏账原因和依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1,405.05万元,对应的订单、收入金额和确认依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上表可见,期末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对应的收入确认依据均为经客户盖章确认的验收单据,前期收入确认具有审慎性,本期进行单项计提的具体原因及依据为: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重大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主要涉及三类情况:一是客户因经营困难导致设备停用且丧失还款能力,虽经诉讼催收但预计可执行财产有限;二是客户因严重债务危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偿债能力明显恶化;三是能源云项目客户长期拖欠款项且缺乏还款意愿,经多次催收未果。尽管已采取诉讼、催收等措施,但综合考虑客户资信状况和可执行财产情况,公司判断相关款项难以收回,故予以全额计提。目前公司仍在通过多种渠道积极推动回款工作。

  (二)公司是否按照相同标准对全部销售合同充分识别并计提应单项计提坏账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标准: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公司对判断其是否属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主要考虑是否满足以下条件: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如对方还款能力或意愿存在显著恶化等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如果符合相应条件,公司则对该应收款项进行单独信用风险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单项计提。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全部销售合同按照相同标准进行充分识别并计提应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系基于客户信用及回款、实际坏账损失情况等作出的合理估计。公司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具备充分性,合理反映了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回收风险。

  三、补充说明本期转回或收回2,540.52万元的应收账款对应的主要订单和客户、前期坏账计提和本期回款具体情况、相关事项对本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影响及依据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期转回的2,540.52万元系按照账龄组合法测算坏账准备,将各项目期初应收账款本期收回金额对应的期初坏账准备余额进行转回所致,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涉及的前10大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①上述金湘盛海TDS项目、文山铝业TDS(XRT)项目本期未回款原因系发生了退货,冲销收入成本的同时相应转回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②为促进客户尽快回款,本期减免大社项目80.54万元货款,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上述金湘盛海TDS项目、文山铝业TDS(XRT)项目本期退货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共两个项目发生退货冲销收入,分别为金湘盛海TDS(XRT)项目和文山铝业TDS(XRT)项目,冲销收入总额占2024年总收入的比例为-1.83%,影响较小,不具有重大性。

  可见,本期除个别项目发生退货外,其余坏账准备转回均系期初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本期回款所致,对本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影响。

  四、说明报告期末公司存放在客户处在产品的主要构成、金额及占存货比例、均列报为在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本年计提跌价的原材料和在产品具体内容、存放地点、对应合同订单、计提跌价原因,列示前五大跌价存货的计提过程和依据,年审会计师就存货存在和跌价计提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充分性

  (一)报告期末公司存放在客户处在产品的主要构成、金额及占存货比例、均列报为在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

  1、报告期末公司存放在客户处在产品的主要构成、金额及占存货比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货—在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末,公司存放在客户处的在产品金额为14,378.87万元,占存货的比例为60.62%,占比相对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的产品为非标定制化产品,通常设备体积较大、构成部件较多,公司通常将设备构成部件分批次运送至客户现场,在客户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在设备验收过程中,公司需结合客户现场的环境、设施、指标要求等完成专业化的测试,直至最终通过客户验收。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放在客户处的主要在产品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根据上表,上述已发送至客户处的在产品,均处于未安装、安装调试中、试运行等状态,尚未达到终验收条件,因此尚未结转成本,列示在在产品中。

  2、均列报为在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其中在产品,指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和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公司的产品具有非标定制化的特点,产品在车间生产组装完成后,因产品特性需发往客户指定的项目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测试和验收,这一过程相当于位置转移后的继续生产,并产生相关成本支出符合在产品的核算定义;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按照具体合同项目归集在产品成本,包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 安装费用及项目间接费用等。产品验收前归集的项目成本全部在在产品核算,待产品通过终验收后,统一转出并结转至营业成本。

  参考其他项目制且需要去现场安装调试和验收的上市公司,如:[300486 东杰智能]和[688211 中科微至],均将该部分存货列为在产品。

  因此,公司对于在产品的认定符合业务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也符合行业惯例,公司对于在产品的认定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

  (二)本年计提跌价的原材料和在产品具体内容、存放地点、对应合同订单、计提跌价原因,列示前五大跌价存货的计提过程和依据

  2024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23,721.3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775.72万元,本年新增计提1,559.36万元,其中原材料新增计提跌价376.89万元,在产品新增计提跌价1,182.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原材料跌价计提

  公司原材料主要系用于项目产品的原材料,公司在估计原材料跌价准备计提时,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计提的原材料,主要为库龄一年以上的部分原材料,因型号落后,已无法投入目前公司产品的生产,且出售的可能性极低,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部分原材料全额计提跌价,计提原材料跌价的主要产品类别及库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在产品跌价计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计提在产品跌价准备前五大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预计可变现净值=预计收入-预计销售税费-预计未来发生成本

  根据上表,公司按照具体合同项目归集在产品成本,按照每个合同金额作为预计结算金额(若客户经营不善,预计合同执行完毕的可能性较小时,则以预收货款作为预计结算金额),以项目预计结算金额扣除预计未来发生的项目成本和税费后的净额作为可变现净值,对成本金额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查看期后合同订单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客户违约等情形,以合理评估是否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个别因设备型号落后或陈旧,无法转售给其他客户,或仅主要材料可用于其他项目,配套材料、备品备件等因拆卸移动或型号适配度不高等原因无法实现二次销售,故而产生较大金额的减值。

  公司上市以来,共发生销售退货9个项目,其中有3个项目为退货冲销收入,2024年两个项目(详见问题3第三小题回复内容),冲销收入占2024年总收入的比例为-1.83%,2023年一个项目,冲销收入占2023年总收入的比例为-0.26%,以上三个项目对当期业绩的影响较小;除以上三个项目外,其余6个项目均未确认收入,6个销售退货未确认收入的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6个销售退货未确认收入的项目合同金额占公司2024年底在手订单金额的比例为6.25%,且上述6个项目签订时间分布在多个年度,合同取消对于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较小,不具有重大影响。

  综上,公司上市以来,共发生销售退货9个项目,其中有3个项目为退货冲销收入,2024年两个项目,冲销收入占2024年总收入的比例为-1.83%,2023年一个项目,冲销收入占2023年总收入的比例为-0.26%,以上三个项目对当期业绩的影响较小,不具有重大性;除以上三个项目外,其余6个项目均未确认收入,合同取消对于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较小,不具有重大影响;以上发生销售退货的9个项目中有8个项目因合同取消而收回的库存产品,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已充分考虑并计提了跌价准备,相关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存货计量准确。

  (三)年审会计师就存货存在和跌价计提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充分性

  1、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存货分类及跌价准备明细表,检查是否完整;

  (2)了解并检查公司存货相关的内控制度,执行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检查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3)查阅公司存货库龄分析表,分析存货库龄分布情况,了解长库龄存货的具体构成及原因,并分析合理性;

  (4)访谈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了解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具体计提过程,对公司存货跌价执行重新计算,检查报告期各期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准确性;

  (5)查阅在产品项目的销售合同,访谈相关业务负责人,复核并分析在产品订单支持情况;

  (6)对期末存货进行监盘,检查分析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以判断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23,721.30万元,其中原材料3,565.39万元,在产品20,155.91万元,本次存货的监盘比例为64.74%,本次监盘过程未见异常;

  (7)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计价方法,评价存货跌价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检查其合理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公司相关存货存在减值迹象,并已经计提跌价准备,相关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账载存货与实物监盘结果一致。

  五、结合公司对联营企业出资情况和生产经营影响、联营企业业绩情况等,补充说明公司现有联营企业未纳入合并报表理由及依据,公司本年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大幅增长原因,投资收益是否剔除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影响

  (一)结合公司对联营企业出资情况和生产经营影响、联营企业业绩情况等,补充说明公司现有联营企业未纳入合并报表理由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投资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合营企业;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联营企业共计5家,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具体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注:陕西腾达智选科技有限公司系2024年新成立公司,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尚未实缴出资

  综上,公司对联营企业不构成控制,不符合纳入合并范围的标准。

  (二)公司本年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大幅增长原因,投资收益是否剔除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影响

  1、公司本年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大幅增长原因

  2023年度及2024年度公司确认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确认的联营企业投资大幅增长,主要系对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海腾智造投资收益增加所致,具体如下:

  (1)新增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西藏美腾两家联营企业,其中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 263.09万元,西藏美腾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24.50万元;

  (2)海腾智造成立时间为2023年2月,2023年度业务处于起步阶段,因此盈利情况不佳,2024年度业务逐渐稳定,净利润较上年度涨幅较大。

  综上,本年度投资收益大幅上涨具有合理性。

  2、投资收益是否剔除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影响

  本年对联营企业销售金额为5,488.86万元,内部交易溢价总计962.88万元,其中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为462.27万元,确认投资收益时已剔除该部分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本年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已剔除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影响,投资收益的增长具有合理性。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期间费用明细表,取得公司说明,了解公司本年度期间费用变动原因及合理性;查阅审计报告,分析费用支付对象是否存在关联方,了解相关业务发生背景;

  2、查阅审计报告,取得公司相关说明,了解公司单项计提对应的项目情况及单项计提政策;

  3、查阅审计报告、取得公司回款明细表、取得公司相关说明,了解公司本期转回的应收账款情况,分析相关事项对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的影响;

  4、查阅审计报告、取得公司存货明细表、取得公司相关说明,了解公司在产品情况、存货跌价情况;

  5、查阅审计报告和年度报告,了解联营企业业绩情况,公司投资收益增长情况;并通过公开渠道查询联营企业的股权结构;取得公司说明,了解联营企业未纳入合并报表理由及依据、投资收益剔除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公司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增长具有合理性,本期费用支付对象存在关联方,关联方均为在公司任职的关联自然人,包括公司董监高及在公司任职的近亲属,主要涉及职工薪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均为经营性费用往来,不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确认完整、准确;

  2、公司已按照相同标准对全部销售合同进行识别并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户进行了单项计提;剩余账龄较长的客户大部分系大型国企或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客户经营情况良好,回款能力和意愿不存在明显异常情况,公司坏账准备已计提充分;

  3、本期除个别项目发生退货外,其余坏账准备转回均系期初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本期回款所致,对本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退货具有真实合理的交易背景,前期收入确认金额准确,冲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小,相关金额可以确认;

  4、公司将期末存放在客户处的在产品均列报为在产品具有合理性,在产品的认定符合业务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本期依据存货实际减值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存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准确、完整,存货账载金额可以确认;

  5、公司现有联营企业未纳入合并报表理由及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公司本年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长具有合理性,投资收益已剔除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影响。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期间费用明细表,分析了解公司本年度期间费用变动原因及合理性;对本期期间费用实施细节测试和截止性测试,判断本期入账的期间费用是否真实、完整及准确;

  2、获取单项计提坏账的客户清单及合同,批量查询公司客户工商信息,结合经营状态、客户类型及客户规模、报告期内及期后回款情况,评估客户信用风险变化情况,测试其他合同是否需单项计提;

  3、获取并复核公司坏账准备计提过程,分析相关事项对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的影响;

  4、取得公司存货明细表及存放情况,对本期原材料及在产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过程及依据进行复核,分析公司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和充分性;

  5、核查公司对联营企业出资情况,访谈了解公司对联营企业生产经营施加的影响情况,判断未将联营企业纳入合并报表的原因及合理性;获取联营企业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核联营企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复核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及与联营企业关联交易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计算的准确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增长具有合理性,本期费用支付对象存在关联方,关联方均为在公司任职的关联自然人,包括公司董监高及在公司任职的近亲属,主要涉及职工薪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均为经营性费用往来,不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确认完整、准确;

  2、公司已按照相同标准对全部销售合同进行识别并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户进行了单项计提;剩余账龄较长的客户大部分系大型国企或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客户经营情况良好,回款能力和意愿不存在明显异常情况,公司坏账准备已计提充分;

  3、本期除个别项目发生退货外,其余坏账准备转回均系期初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本期回款所致,对本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退货具有真实合理的交易背景,前期收入确认金额准确,冲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小,相关金额可以确认;

  4、公司将期末存放在客户处的在产品均列报为在产品具有合理性,在产品的认定符合业务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年审会计师就存货存在和跌价计提已相应执行了充分的审计程序,公司本期依据存货实际减值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存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准确、完整,存货账载金额可以确认;

  5、公司现有联营企业未纳入合并报表理由及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公司本年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长具有合理性,投资收益已剔除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影响。

  问题4、关于经营性应收款。

  公司应收票据期末余额3,279.91万元,同比增加41.5%,主要系票据结算收入增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52,067.23万元,同比增加37.09%,主要系应收账款回款减少。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047.76万元,同比增加39.42%,主要系押金和备用金增加。因分期销售商品项目增加,产生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1,022.04万元,同比增加128.23%。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02亿元,2023年为-8,074.16万元。

  请公司:(1)说明本年经营性应收款回款减少、结算方式改变对应的主要客户,公司对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有无调整、相关客户违约风险有无显著增加,公司对经营性应收款坏账计提政策和有关会计估计有无变化;(2)围绕客户名称和销售内容、收入金额、挂账各类应收款金额、回款情况、期末余额等,列表展示近两年前五大经营性应收款和前五大销售合同的勾稽关系;(3)说明其他应收款发生的业务背景、主要收款对象及有无关联方、本期增加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均系经营性业务往来、未来回款安排;(4)结合分期销售商品业务背景、主要客户、回款约定及执行情况、分期销售的必要性等,说明长期应收款金额变动原因,相关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5)结合前述分析,说明公司上市以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持续为负的原因和合理性,对公司业务开展、偿债能力等方面有无不利影响,公司加强经营性应收款运营效率的具体举措。(下转D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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