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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1

  

  宁波信达汉石龙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本次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宁波信达汉石龙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龙脊”)作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0,817,03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13%。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宁波龙脊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宁波龙脊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2,855,520股,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6,427,760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6,427,760股。

  2025年5月21日,公司收到宁波龙脊的《关于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告知函》,获悉其截止2025年5月21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1,478,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2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线的整倍数,具体情况如下: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龙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宁波龙脊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减持计划。公司会密切关注宁波龙脊减持公司股票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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