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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662          证券简称:宏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4,296.06万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24,000.00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296.06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74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747,743.6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252,256.3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4日划入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第3-1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全部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扣除,扣除发行费用5,774.77万元及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减去募集资金总额之差额1.54万元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4,223.69万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5年4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3,825.74万元,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96.06万元,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述预投入费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3-440号)。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4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33,825.74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24,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全部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扣除,扣除发行费用5,774.77万元及预计使用募集资金净额减去募集资金总额之差额1.54万元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4,223.69万元。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5年4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96.06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296.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有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决议

  2025年5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4,296.06万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24,000.00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296.06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5月2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3-440号),认为宏工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宏工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人对公司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301662          证券简称:宏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号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74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747,743.6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252,256.3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4日划入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第3-1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全部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扣除,扣除发行费用5,774.77万元及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减去募集资金总额之差额1.54万元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4,223.69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增加闲置资金收益,能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

  (六)关联关系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虽然现金管理业务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且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现金管理业务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为了保障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格防范各项风险,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主要如下: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的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公司将及时跟踪和分析现金管理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相应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相关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进行的,购买的是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闲置资金收益,能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决议

  2025年5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5月2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闲置资金收益,能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301662          证券简称:宏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号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宏工”)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工软件”)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工软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宏工软件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均由湖南宏工依法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吸收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

  1、名称:湖南宏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9月27日

  注册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仙月环路1666号5#栋厂房

  法定代表人:罗才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湖南宏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3、湖南宏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合并方

  1、名称:湖南宏工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注册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仙月环路1666号5#栋101号

  法定代表人:姜伟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工业设计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薪酬管理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宏工软件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3、宏工软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的方式及范围:湖南宏工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整体合并宏工软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湖南宏工存续经营,宏工软件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均由湖南宏工依法承继。

  (二)合并基准日: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合并基准日,吸收合并基准日至合并完成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湖南宏工承担和享有。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相关安排:吸收合并事项的双方将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权属变更、税务清算、工商注销登记等手续,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实施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宜。

  四、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本次吸收合并宏工软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宏工软件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301662          证券简称:宏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号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公司监事会主席袁超先生、监事唐进先生、职工监事陈舜珍女士均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袁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满足了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推进了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用途及公司的业务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闲置资金收益,能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301662          证券简称:宏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号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罗才华先生、何进女士、余子毅先生、孙宏图先生、独立董事陈全世先生、贺辉娥女士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向旭家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才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袁超先生、监事唐进先生、职工监事陈舜珍女士、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何小明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33,201.54万元用于实施“智能物料输送与混配自动化系统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4,296.06万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24,000.00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296.06万元。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湖南宏工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均由湖南宏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承继。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301662          证券简称:宏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号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宏工”)增资33,201.54万元用于实施“智能物料输送与混配自动化系统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74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747,743.6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252,256.3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4日划入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第3-1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全部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扣除,扣除发行费用5,774.77万元及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减去募集资金总额之差额1.54万元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4,223.69万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智能物料输送与混配自动化系统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总投资额为33,201.54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为33,201.54万元;为推进以上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向湖南宏工增资不超过33,201.54万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湖南宏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9月27日

  注册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仙月环路1666号5#栋厂房

  法定代表人:罗才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湖南宏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不发生变化。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湖南宏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智能物料输送与混配自动化系统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湖南宏工增资,满足了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推进了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用途及公司的业务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已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决议

  2025年5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33,201.54万元用于实施“智能物料输送与混配自动化系统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5月2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满足了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推进了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用途及公司的业务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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