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5-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决议的相关内容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5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369号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明昌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0,465,97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15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8,140,12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71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325,85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35%。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325,85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35%。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325,85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3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下列事项: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4.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总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5.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6.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7.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8.公司2025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9.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1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所包含的7项子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并需逐项表决。该等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同意,获得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10.01审议《回购股份的目的》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10.02审议《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10.03审议《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10.04审议《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10.05审议《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10.06审议《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10.07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11.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会议作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巍、李北一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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