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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执行董事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陈胜光先生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陈胜光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其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公司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完成新任非执行董事的选聘工作,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5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非执行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陈胜光先生不存在未履行的公开承诺或义务,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的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陈胜光先生自2017年5月加入公司董事会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在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治理、风险防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就陈胜光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5-02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

  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香港JW万豪酒店三楼宴会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柯瑞文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执行董事兼执行副总裁唐珂先生、非执行董事陈胜光先生因另有其他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罗来峰先生因另有其他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英辉先生、执行副总裁黄智勇先生、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吕永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国际/国内口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股息宣派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聘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吕永钟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10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1项议案、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第1项议案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双娟、徐启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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