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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2025年5月19日、5月20日、5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自4月11日以来累计涨幅达到118.23%,同期上证指数涨幅为4.61%,公司股票涨幅显著高于同期上证指数,目前公司市盈率(TTM)为333.73,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值27.14。近期公司股价涨幅偏高,估值偏高,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炒作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38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1.28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向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前四大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2025年5月19日、5月20日、5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公司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亦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前四大股东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四大股东均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简称“渤海基金”)于2014年10月持有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79,470,198股,上述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0月13日。渤海基金于2025年5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3.74%下降至13.0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股东权益变动的相关风险。

  经公司核实,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公司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亦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38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1.28万元。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185号),本次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对公司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时电价机制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2025年5月19日、5月20日、5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自4月11日以来累计涨幅达到118.23%,同期上证指数涨幅为4.61%,公司股票涨幅显著高于同期上证指数,目前公司市盈率(TTM)为333.73,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值27.14。近期公司股价涨幅偏高,估值偏高,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炒作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其他风险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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