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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宾纸业”)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在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全体董事推举董事李剑伟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李剑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李剑伟、陈思遥、严杰、周在峰、陈禹昊组成,由李剑伟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周在峰、李剑伟、邹燕组成,由周在峰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邹燕、李剑伟、杨铭、周在峰、李宇轩组成,由邹燕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邹燕、李剑伟、周在峰组成,由邹燕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聘任吕延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聘任幸志敏先生、张闻先生、熊志勋先生、谢章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聘任幸志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聘任周明聪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聘任陈禹昊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6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十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25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及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组成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李剑伟(董事长)、杨铭、严杰、陈思遥、陈禹昊(职工董事);

  (二)独立董事:周在峰、邹燕、李宇轩。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根据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吕延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幸志敏先生、张闻先生、熊志勋先生、谢章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幸志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周明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陈禹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简  历

  李剑伟: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7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宜宾天原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宜宾海丰鑫华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四川酒业茶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宜宾市酒业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五粮液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宜宾纸业党委书记、董事长。

  杨铭: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级经济师,本科学历。曾任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长;四川海大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五粮液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助理;现任五粮液集团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宜宾纸业董事。

  严杰:男,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曾任五粮液集团战略发展部主管;现任五粮液集团战略发展部副部长,宜宾纸业董事。

  陈思遥:女,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助理,蜀道集团资本运营部资本投资管理岗;现任蜀道集团投资发展部(资本运营部)副部长,宜宾纸业董事。

  周在峰: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博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全国工商联纸业商会副秘书长;现任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产业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造纸杂志社副社长,宜宾纸业独立董事。

  邹燕:女,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和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宜宾纸业独立董事。

  李宇轩:男,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美国湾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深圳渠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长沙驰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美深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美深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宜宾纸业独立董事。

  吕延智: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管理咨询师,高级职业经理人。历任四川五粮液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国药控股宜宾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宜宾五粮液股份公司大区市场总监兼任北京营销战区总经理,五粮液大世界(北京)商贸有限公司董事,四川省宜宾环球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宜宾纸业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幸志敏:197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宜宾纸业党委委员、副总裁、总裁办公室主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宜宾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宜宾岷竹制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竹瑞贸易执行董事。现任宜宾纸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闻: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职业经理人、品酒师。历任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管,甘孜州理塘县木拉镇党委副书记,宜宾市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指导小组组长,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现任宜宾纸业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熊志勋: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云南天力煤化公司总经理,云南矿业管理公司总经理,四川金竹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宜宾纸业副总经理。

  谢章红:198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宜宾纸业化学浆厂工艺技术员、碱回收厂副厂长、制浆造纸工程师。现任宜宾纸业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周明聪: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普什集团会计机构负责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职务,四川金竹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职务。现任宜宾纸业财务总监。

  陈禹昊:1989年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公司财务处、董事会办公室任职。现任宜宾纸业职工董事、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7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16月、5月19日、5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已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自2025年5月19日起,公司股票已经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已达33.09%,公司股票短期内涨幅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自2025年5月19日起,公司股票已经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已达33.09%,公司股票短期内涨幅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媒体报道、市场传闻

  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2025-044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剑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2人,董事杨铭、邹燕、周在峰、李宇轩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中邹燕、周在峰、李宇轩为公司独立董事;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2人,监事徐虹、吴奥、陈丹、高革胜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幸志敏出席;公司总经理吕延智、副总经理张闻、副总经理熊志勋、副总经理谢章红、财务总监周明聪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5 年融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6,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9,职工监事杨军持有公司股份18,200股,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祝雪琪、魏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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