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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4月26日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5月21日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兆丰世贸大厦28层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5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85人,代表股份6,428,305,8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1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3,458,672,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4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63人,代表股份2,969,633,3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6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84人,代表股份3,002,487,0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8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1人,代表股份32,853,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63人,代表股份2,969,633,3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62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徐鹏飞律师与马睿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2,169,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0%;反对50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权15,632,5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6,350,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26%;反对50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弃权15,632,5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07%。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2.00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9,001,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217%;反对308,184,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42%;弃权31,119,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3,183,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992%;反对308,184,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43%;弃权31,119,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64%。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3.00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8,926,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206%;反对308,224,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48%;弃权31,154,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3,107,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967%;反对308,224,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56%;弃权31,154,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6%。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4.00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8,900,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201%;反对308,230,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49%;弃权31,174,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3,081,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959%;反对308,230,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58%;弃权31,174,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83%。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5.00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8,623,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58%;反对308,468,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86%;弃权31,213,8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2,804,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866%;反对308,468,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38%;弃权31,213,8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96%。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6.00 《公司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1,876,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4%;反对602,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15,826,9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6,057,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28%;反对602,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弃权15,826,9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71%。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7.00 《公司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2,045,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0%;反对558,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弃权15,702,6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6,226,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84%;反对558,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弃权15,702,6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8.01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1,196,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8%;反对1,336,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弃权15,772,6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5,377,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2%;反对1,336,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弃权15,772,6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3%。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8.02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1,207,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0%;反对1,312,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弃权15,786,4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5,388,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5%;反对1,312,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弃权15,786,4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8%。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9.00 《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2,063,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3%;反对530,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弃权15,711,7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6,244,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90%;反对530,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15,711,7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3%。

  关联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Gio2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Giovanna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283,174,276股。除前述股东外,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10.00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江南春(JIANG NANCHUN)

  同意股份数:6,157,348,656股

  10.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孔微微

  同意股份数:6,189,813,266股

  10.03.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殷可

  同意股份数:5,985,072,3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江南春(JIANG NANCHUN)

  同意股份数:2,731,529,879股

  10.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孔微微

  同意股份数:2,763,994,489股

  10.03.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殷可

  同意股份数:2,559,253,586股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11.00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光华

  同意股份数:6,187,818,094股

  11.02.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蔡爱明

  同意股份数:6,189,121,969股

  11.03.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廖冠民

  同意股份数:6,187,516,76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光华

  同意股份数:2,761,999,317股

  11.02.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蔡爱明

  同意股份数:2,763,303,192股

  11.03.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廖冠民

  同意股份数:2,761,697,991股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徐鹏飞律师与马睿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5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众传媒”)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杭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杭璇女士与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六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杭璇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此次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备查文件: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杭璇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1984年10月,获天津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杭璇女士于2006年11月起在分众传媒任职,现任公司市场公关部市场总监。杭璇女士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50,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6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传媒”“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5年5月1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由江南春(JIANG NANCHUN)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孔微微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同意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具体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7人):江南春(JIANG NANCHUN)、孔微微、殷可、杭璇、张光华、蔡爱明、廖冠民,提议召集人为江南春(JIANG NANCHUN)。

  2、审计委员会(3人):廖冠民、张光华、蔡爱明,提议召集人为廖冠民。

  3、提名委员会(3人):蔡爱明、张光华、江南春(JIANG NANCHUN),提议召集人为蔡爱明。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张光华、蔡爱明、廖冠民,提议召集人为张光华。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为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聘任孔微微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算(简历附后),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孔微微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孔微微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兆丰世贸大厦28层

  办公电话:021-22165288

  办公传真:021-22165288

  电子邮箱:FM002027@focusmedia.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林南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林南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兆丰世贸大厦28层

  办公电话:021-22165288

  办公传真:021-22165288

  电子邮箱:ln002027@focusmedia.cn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徐瑶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内审部负责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联交易规则》。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工作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决议。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新加坡国籍,出生于1973年3月,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江南春先生2003年创立分众传媒,是中国最早提出生活圈媒体理念的先行者之一,现任分众传媒董事长、总裁、首席执行官。江南春先生通过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间接持有公司3,425,818,77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3.7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南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孔微微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1982年1月,获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硕士学位。孔微微女士2016年加入分众传媒,担任副总裁,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曾先后就职于中银基金研究部、招商证券研究中心、工银瑞信基金研究部。孔微微女士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的股份数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林南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1987年8月,获华东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6年1月起在分众传媒任职,目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总监兼投资管理部总监;曾任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林南女士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的股份数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内审部负责人简历

  徐瑶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1981年9月,获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资深会员、加拿大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2013年加入分众传媒,历任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徐瑶女士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的股份数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7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暨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传媒”“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同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公司不设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董事长: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

  副董事长:孔微微女士

  非独立董事:殷可先生、杭璇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张光华先生、蔡爱明先生、廖冠民先生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鉴于独立董事张光华先生、蔡爱明先生自2021年11月23日起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张光华先生、蔡爱明先生如当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11月22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孔微微女士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殷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殷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殷可先生已委托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离任信息。

  2、因任期届满,嵇海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内部任职。嵇海荣先生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150,000股股份,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嵇海荣先生已委托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离任信息。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公司不设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于2025年5月21日届满,何培芳女士、杭璇女士、林南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具体情况如下:

  (1)何培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内部任职。何培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何培芳女士已委托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离任信息。

  (2)杭璇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离任后将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并继续在公司内部任职。杭璇女士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50,000股股份,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杭璇女士已委托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离任信息。

  (3)林南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内部任职。林南女士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的股份数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其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林南女士已委托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离任信息。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职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新加坡国籍,出生于1973年3月,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江南春先生2003年创立分众传媒,是中国最早提出生活圈媒体理念的先行者之一,现任分众传媒董事长、总裁、首席执行官。江南春先生通过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间接持有公司3,425,818,77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3.7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南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孔微微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1982年1月,获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硕士学位。孔微微女士2016年加入分众传媒,担任副总裁,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曾先后就职于中银基金研究部、招商证券研究中心、工银瑞信基金研究部。孔微微女士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的股份数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殷可先生,中国香港居民,出生于1963年10月,浙江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加拿大养老基金投资公司资深顾问,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汇贤产业信托(HK.87001)独立非执行董事,希玛医疗控股有限公司(HK.03309)独立非执行董事;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秘书,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行政总裁,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行政总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国际合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咨询委员,中信泰富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香港贸易发展局金融服务咨询委员会委员,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殷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杭璇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1984年10月,获天津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杭璇女士于2006年11月起在分众传媒任职,现任公司市场公关部市场总监。杭璇女士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50,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光华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57年3月,西南财经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SH.601169)独立董事,社会价值投资联盟(深圳)主席,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000039)独立董事,中邮邮惠万家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盟浪可持续数字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曾工作于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后历任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行长、副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张光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蔡爱明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4年7月,南开大学汉语言文学学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国之风物(北京)文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影视戏剧分会副会长;历任新华通讯社记者、对外部干部等职。蔡爱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廖冠民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81年9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管理学博士,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及博士生导师,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唐山晶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景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廖冠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8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5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述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6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兆丰世贸大厦28楼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或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公开对外披露,上述议案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或邮件等形式办理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南

  电子邮箱:FM002027@focusmedia.cn

  联系电话:021-22165288

  传真:021-22165288

  现场登记/邮政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28层

  邮政编码:20005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7,投票简称:分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现场股东会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本次股东会的所有提案(包括临时提案)具有表决权,兹委托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按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本次委托仅限于本次股东会。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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