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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5-030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产集团”)、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将按规定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亿元

  

  注:1.其他金融服务主要为信托管理手续费。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的统计口径与“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的统计口径相比,除了公司目前合并范围内企业外,还包含拟收购企业亿力科技。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法定代表人:张智刚

  注册资本:130452014.42905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北区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内C座4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注册资本:1502231.01515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卫星导航服务;卫星通信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信产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3.86%的股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信产集团唯一股东,持有其100%的股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严格按照市场化及公允原则,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其中销售商品及劳务、采购商品及劳务类合同主要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取得,招标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中标条件确定,非招标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由双方参照市场价协议确定,金融服务类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参考同行业同类服务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以实际签约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因此损害公司所有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5-031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金融服务关联交易

  暨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财”)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公司拟与中国电财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公司拟与中国电财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承销公司债券、保函业务、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金融服务。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因中国电财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产集团”)同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信产集团、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将按规定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永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06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5525K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电财总资产2,518.69亿元,净资产499.57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8.9亿元,净利润37.75亿元。

  (二)关联关系

  信产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3.86%的股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信产集团唯一股东,持有其100%的股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代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为中国电财股东,共同持有其100%的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承销公司债券、保函业务、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金融服务。

  (二)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公司在中国电财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

  公司在中国电财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单位提供贷款的利率,公司在综合考量其他主要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后择优选择金融机构。

  (三)协议金额

  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并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

  (四)协议有效期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五)风险控制措施

  1.《金融业务服务协议》详细规定了风险控制措施,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2.公司查阅中国电财的经营资质及财务报表等文件,编制了《公司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3.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规定了风险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措施;

  4.公司对在中国电财的存款余额作出相应限制。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方便、高效,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结算业务的持续开展;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暨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暨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相关规定,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暨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的金融服务资质,本次金融服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暨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严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依法合规,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5-032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592,125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8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

  3.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修订情况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4.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4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5.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修订情况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6.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2日,公司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激励对象调整情况,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二次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7.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两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核查,并于2022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9.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10.2022年10月14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最终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64人,授予数量7,274,500股。

  11.2023年2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50,000股。2023年5月30日,公司完成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2.2023年8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30,000股,并将回购价格调整为9.05元/股。2023年10月24日,公司完成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3.2024年2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460,000股。2024年4月16日,公司完成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4.2024年5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270,000股。2024年7月24日,公司完成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5.2024年10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5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91,125股。

  16.2025年1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442,500股,并将回购价格调整为8.84295元/股。2025年3月21日,公司完成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7.2025年5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592,125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八章“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及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或出现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等情况时,需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对未解除限售的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3人调离公司,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22,7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2023年度整体实现的扣非净资产收益率为13.08%(目标值14.5%);扣非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13.40%(目标值16%)。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本次涉及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0人,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369,375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由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1.2023年,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1,202,519,04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完成前述权益分派。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9.25元/股调整为9.0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4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2023-034号)。

  2.2024年,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1,201,759,04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705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完成前述权益分派。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9.05元/股调整为8.8429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5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2025-004号)。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以每股8.84295元,回购注销前述人员已授予持有的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592,125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股份总数的21.89%,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支付回购总金额1,407.91万元。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变化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是激励对象中3人调离公司,二是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事项涉及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销,是由于激励对象中3人调离公司以及公司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公司回购并注销有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规定对上述人员的相关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八、律师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尚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减少注册资本所涉及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并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5-033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032号公告。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八章“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及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3人调离公司,且全体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公司将对所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92,125股,回购价格为8.84295元/股。本次回购支付总金额1,407.91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01,316,544股减少至1,199,724,419股,注册资本将由1,201,316,544元减少至1,199,724,419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7月5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蜡梓路390号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

  3.联系人:证券管理部

  4.联系电话:028-87333131

  5.电子邮箱:zqglb@sgitc.com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5-027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15日向各位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以备案的评估值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王奔、倪平波、王伟、崔传建按规定回避此议案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购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号)。

  二、以7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王奔、倪平波、王伟、崔传建按规定回避此议案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号)。

  三、以7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暨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的金融服务资质,本次金融服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王奔、倪平波、王伟、崔传建按规定回避此议案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暨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号)。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五、以10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王奔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按规定回避此议案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5-032号)。

  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以7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国网基金会捐赠开展“电力爱心教室”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向国家电网公益基金会出资捐赠30万元,用于红原瓦切镇小学项目点照明系统改造,并持续运行金川县第二中学校项目点,改善学校软硬件设施,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深化乡村振兴教育帮扶力度。

  关联董事王奔、倪平波、王伟、崔传建按规定回避此议案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5-028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4名,实际表决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沈剑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符合公司发展实际,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重要环节,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暨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严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依法合规,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销,是由于激励对象中3人调离公司以及公司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公司回购并注销有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国网基金会捐赠开展“电力爱心教室”项目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5-029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出资185,342.62万元,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交易完成后,亿力科技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日常关联交易及本公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与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未发生过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过此类交易。

  ● 本次交易实施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1日,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以现金方式协议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产集团”)下属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亿力科技”)100%股权,包含亿力科技持有的福建亿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9.3%股权和福建亿力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339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以2025年3月31日为基准日,亿力科技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86,171.79万元,评估值为185,342.62万元,增值额为99,170.83万元,增值率为115.09%。经双方协商,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价格为185,342.62万元。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原因

  自公司2019年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来,公司主要经营指标保持快速增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为加快建设国内领先的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创新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扩大上市公司业务规模,提升经营业绩,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上市公司拟现金收购信产集团持有的亿力科技100%股权。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议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过去12个月同类别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日常关联交易及本公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与信产集团及其关联人未发生过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过此类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本次股权收购项目交易对方为信产集团,信产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3.86%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信产集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0330555N

  成立时间:2015年2月11日

  注册资本:1,502,231.01515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北区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内C座4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卫星导航服务;卫星通信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信产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方面彼此独立。

  (四)关联人的资信状况

  截至本公告日,信产集团资信情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本次交易属于购买资产,交易标的为信产集团持有的亿力科技100%股权。

  2.本次交易标的股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本次交易标的对应实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0545917XX

  成立时间:2000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40,9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36号402室

  法定代表人:刘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征信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卫星通信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仪器仪表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档案整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劳务派遣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互联网信息服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交易标的主营业务及产品

  亿力科技基于建设一条数据价值链的发展目标构建了数据感知、数据管理、数据应用、数据运营、集采和其他五个板块业务,重点产品包括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统一边缘计算框架、量测数据服务中心系统、数据管理平台、同期电量与线损管理系统、调度数据网网络管理系统、反窃电监控系统、数字化供电所平台、数据运营平台、省管产业信息系统、物联管理平台等。产品体系贴合能源行业特性,满足电力、能源管理等多场景需求,具备从采集、治理到分析的全栈式数据能力。

  (四)交易标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标的公司以国家电网公司为核心根基,深度服务国家电网公司总部、省市公司及直属单位,业务覆盖国网26个省份。同时,标的公司积极拓展能源产业生态圈,为南方电网、三峡集团、五大发电集团、内蒙古电力等能源领军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支撑,并助力市政、建筑、工业等重点行业客户构建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交易标的主要供应商为通信、大数据行业内优质企业,为标的企业提供通信产品及数字化服务。

  (五)交易标的核心竞争力

  1.标的公司具备科技创新能力,聚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核心领域,立足自主研发,依托产学研协同创新,逐步形构建了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共建平台”“共同研发”“共育成果”的开放创新生态。

  2.标的公司具有成熟产品线与标准化服务,标的公司通过了CMMI5国际认证体系,建立了覆盖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编码或研制、测试、部署的标准化流程,明确了产品角色分工与交付的标准化和可复制。

  3.标的公司具备人才团队优势,建立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构建形成岗位职级体系、任职资格体系、绩效薪酬体系相互联动、动态调整的多通道职业发展体系,核心团队均为自主培养,且长期服务于标的公司,对标的公司的忠诚度高,离职率低,团队稳定可靠。

  (六)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2025年1-3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专字(2025)第011613号)(以下简称“亿力科技审计报告”),本次交易标的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4年审计报告合并范围包括福建网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思极智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两家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处置,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除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外,本次交易标的最近12个月内未曾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

  (七)交易标的可比交易案例情况

  目前已上市公司中没有业务与标的公司完全可比的企业,经查询近几年的交易案例,电力数字及电力服务行业的可比交易案例情况如下:

  

  注:上表市盈率=评估值/评估前最近一年(归母)净利润。

  可比交易案例市盈率中值为12.85、均值为15.78,本次亿力科技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378.38万元,对比本次交易对价185,342.62万元,对应市盈率约为13.85,在可比交易市盈率范围之间;可比交易案例增值率中值为126.27%、均值为200.72%,本次评估增值率约为115.09%,低于上述可比交易案例的增值率,具备合理性。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聘请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5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对亿力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85,342.62万元,增值额为99,170.83万元,增值率为115.09%。本次评估结果已经国家电网公司备案,根据评估结果,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标的股权的交易对价为185,342.62万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根据国家规定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两种方法同时进行了评估。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本次交易标的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86,171.79万元,评估值为180,194.82万元,增值94,023.03万元,增值率为109.11%。根据收益法评估,本次交易标的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86,171.79万元,评估值为185,342.62万元,增值99,170.83万元,增值率为115.09%。

  资产基础法仅对各单项资产进行了评估加和,不能完全体现各单项资产组合后对整个公司的贡献,也不能完全衡量各单项资产间的相互配合和有机结合产生的整合效应,企业整体收益能力是企业所有外部条件和内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综上所述,本次交易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即185,342.62万元。

  (三)本次收益法评估增值的原因

  1.本次标的公司亿力科技主要从事数据感知、数据管理、数据应用、数据运营等软件信息类业务,拥有稳定的客户和供应商资源、良好的口碑、经验丰富的行业管理人才以及专业的技术团队,行业前景良好,在同地区同行业具有一定竞争力,未来预测的收益具有可实现性;

  2.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存在两家单位(福建亿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福建亿力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账面价值仅为投资成本,经多年经营到评估基准日存在经营盈余;并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未来预测的收益具有可实现性。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甲方(受让方):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下索桥

  法定代表人:王奔

  乙方(出让方):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北区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内C座4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二)转让标的、股权转让款定价依据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以2025年3月31日作为确定股权转让价款的基准日。

  2.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转让标的价值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并经国资监管部门评估备案无异议,甲、乙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三)股权转让款支付

  分两次支付,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40%,余款4个月内付清。

  (四)股权交付及过户安排

  1.在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满足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资料和文件,并配合甲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视为产权交易完成之日及交割日。

  (五)过渡期安排

  从2025年3月31日起至产权交易完成之日止,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乙方保证如下:

  1.亿力科技将按照合理方式保证并维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亿力科技财务状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3.乙方对亿力科技及转让标的负有善良管理义务。过渡期内如亿力科技出现任何重大变化,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作出妥善处理;

  4.在交割日后任何时间,若因交割日之前既存的事实或状态(包括延续至交割日的)导致标的企业出现诉讼、处罚等或有责任、损失且未在标的企业交割日时的财务报表上体现,乙方作为连带责任方有义务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负责处理,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做出全额补偿。

  (六)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自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及转让标的的权益按如下方式分配:

  1.双方同意,过渡期转让标的的损益由甲方享有或承担;

  2.为明确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内的净资产变化,双方同意以双方确认的审计基准日,由双方共同确认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的净资产变化情况进行审计。

  (七)业绩承诺

  信产集团承诺,本次交易标的2025年、2026年及2027年三年经审计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之和不低于39,326.75万元。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如果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的净利润,信产集团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补偿现金金额: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股权转让价款总额。

  (八)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满足如下条件后,本协议生效:

  1.甲方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2.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批准本次股权协议转让事项。

  (九)违约责任

  1.如本协议一方违反其陈述、保证、承诺或存在虚假陈述行为,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则构成违约。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协议,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本次股权转让不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者导致甲方不能实现订立本协议的目的,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1%的违约金。

  3.若甲方逾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按照未支付价款的0.3‰支付违约金。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标的主要从事大数据、智慧办公、数字档案等业务,与公司之间具有较强的业务协同性。收购完成后将直接增厚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利润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同时,通过资源进一步整合,也有助于优化产业布局,提升运营效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二)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收购完成后公司关联交易比例基本持平。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奔、倪平波、王伟、崔传建按规定回避此议案表决。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本次收购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将按规定回避此议案表决。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日常关联交易及本公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与信产集团及其关联人未发生过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过此类交易。

  九、关联人补偿承诺

  信产集团承诺,本次交易标的2025年、2026年及2027年三年经审计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之和不低于39,326.75万元。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如果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的净利润,信产集团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进行补偿。

  十、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五)股权转让协议书;

  (六)资产评估报告;

  (七)亿力科技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5-034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11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下沙河铺42号望江宾馆国际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1日

  至2025年6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6、10-14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9、15-17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出席人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邮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蜡梓路390号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三)登记时间:2025年6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蜡梓路390号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邮政编码:610299

  联系人:王定娟

  联系电话:028-87333131

  联系邮箱:zqglb@sgitc.com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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