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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49        证券简称:奥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82万股。公司总股本由6,050.6500万股减少至6,032.8300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50.65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6,032.8300万元。

  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5年5月21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5号新时代广场 (二期)1号楼1901-1905证券部

  3、联系人:王月秀

  4、联系电话:0755-26677820

  5、邮箱:securities@aoya-hk.com

  6、邮政编码:518067

  7、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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