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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股份回购资金来源 暨收到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牛集团”)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未来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107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二、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三、增加股份回购资金来源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综合考虑公司货币资金储备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业务发展前景等情况,公司决定将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四、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发放贷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2、承诺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陆仟万元整);

  3、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4、贷款用途:仅限于公牛集团回购本公司股票。

  具体事宜以双方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份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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