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ST太和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和水”)股票价格于2025年5月20日、5月21日、5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4月10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 本次控制权变更事宜正在推进中,本次股权转让的过户办理能否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由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一)条款,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告正文提示的相关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20日、5月21日、5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由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具体详见《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2025-029)。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03,358,254.56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84,919,746.1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4,488,793.0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0,532,913.82元。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0,259,715.1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13,135.1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049,671.67元。
此外,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外部环境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5年4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文辉先生与第三方北京欣欣炫灿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欣欣”)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及放弃协议》,何文辉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每股29.18元人民币(以下“元”均为“人民币元”)的价格向北京欣欣转让太和水无限售流通股13,589,649股,占太和水总股本的12.00%,转让总价为396,545,958元(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自本次股份转让相应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何文辉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剩余上市公司股份所拥有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委托给北京欣欣行使并永久放弃部分剩余上市公司股份所拥有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以上“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及表决权放弃”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文辉先生持有上市公司11,963,91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56%),不再拥有上市公司任何表决权,不再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亦承诺不会以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北京欣欣持有上市公司13,589,64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00%),合计拥有上市公司20,384,47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00%)对应的表决权,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收购方北京欣欣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何凡、蒋利顺、董津。
具体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4月10日分别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5-014)、《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除上述控制权变更事项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造成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20日、5月21日、5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由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具体详见《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2025-029)。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03,358,254.56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84,919,746.1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4,488,793.0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0,532,913.82元。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0,259,715.1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13,135.1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049,671.67元。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本次控制权变更事宜正在推进中,本次股权转让的过户办理能否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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