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2日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北京科锐3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167人,代表股份218,239,7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468%。其中:
(一)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216,132,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351%。
(二)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4人,代表股份2,106,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7%。
(三)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64人,代表股份2,106,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付小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239,739股。同意217,916,0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7%;反对283,06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7%;弃权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83,24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4.6380%;反对283,06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3.4350%;弃权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927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议案后进行了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239,739股。同意217,915,4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4%;反对283,66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弃权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82,64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4.6096%;反对283,66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3.4634%;弃权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927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239,739股。同意217,915,4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4%;反对283,66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弃权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82,64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4.6096%;反对283,66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3.4634%;弃权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927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239,739股。同意217,916,0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7%;反对283,06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7%;弃权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83,24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4.6380%;反对283,06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3.4350%;弃权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927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239,739股。同意217,915,4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4%;反对283,66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弃权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82,64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4.6096%;反对283,66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3.4634%;弃权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927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239,739股。同意217,883,4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8%;反对315,66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6%;弃权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50,64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3.0907%;反对315,66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4.9823%;弃权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927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239,739股。同意217,914,0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8%;反对285,06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81,24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4.5431%;反对285,06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3.5299%;弃权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927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和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5,656,973股。同意55,099,77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9%;反对515,10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55%;弃权4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49,70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73.5535%;反对515,10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4.4483%;弃权4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9982%。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付小东已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239,739股。同意218,025,4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8%;反对173,66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弃权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92,64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9.8305%;反对173,66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2425%;弃权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927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意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核准变更登记的内容为准。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办理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239,739股。同意217,912,3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0%;反对286,76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4%;弃权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79,54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4.4624%;反对286,76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3.6106%;弃权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927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赵永刚律师、赵涛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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