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新潮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ST新潮”或“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披露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B股”或“收购人”)发来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伊泰B股向全体ST新潮股东发出部分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3,468,252,8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00%,要约收购价格为3.40元/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期限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根据伊泰B股发出的《要约收购报告书》,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未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即在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时,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ST新潮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1,904,138,831股,占ST新潮股份总数的28.00%),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
截至2025年5月22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要约收购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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