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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 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生国健”)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四个交易日内(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 截至2025年5月22日,公司收盘价为56.69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司所处的生物药品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9.18倍,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48.81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19日以来,累计涨幅超过100%,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和回调。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筹划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的情况,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所处的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 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三生制药和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三生”,以下合称“许可方”)共同授予被许可方辉瑞公司(Pfizer Inc.)(以下简称“被许可方”)在许可区域(即除中国大陆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及领域(即人类和兽医用途的所有治疗、诊断及预防适应症)的独家开发、生产和商业化许可产品707项目(即同时靶向PD-1和VEGF的双特异性抗体产品)的权利。此外,被许可方保留通过支付额外的付款获得在中国大陆商业化许可产品的权利。对于被许可方支付给许可方的所有款项将在遵守排他性许可协议约定的前提下,按照各许可方对许可产品的前期研发投入、截至《许可协议》签署日各方拥有的有关许可产品的资产权属等合理因素于各方之间合理分配,具体分配比例为:三生国健30%,沈阳三生7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签署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签署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特殊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取得美国和其他境外司法管辖区适用的反垄断监管批准,《许可协议》是否能够发生效力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的开发、注册及销售等还须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根据国内外新药研发经验,新药研发是项长期工作,需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注册等诸多环节,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能否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相关临床试验能否完成以及能否获得上市批准,均存在不确定性。

  3、于本次交易中所约定的开发里程碑款项和监管里程碑款项,须以约定的临床研发及监管审批事件作为触发条件。本公司、三生制药和沈阳三生(合称“许可方”)实际收取的开发里程碑款项和监管里程碑款项,须根据相应条件及/或时间节点的达成和约定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4、于本次交易中所约定的销售里程碑款项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须以约定的销售达成情况作为触发条件。许可产品上市后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许可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里程碑款项和特许权使用费亦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四个交易日内(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发函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1、经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所处的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2、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签署许可协议的议案》及《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许可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签署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实施过程亦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披露事项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筹划其他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包括需要公司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前期公告事项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等事项。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5、截至2025年5月22日,公司收盘价为56.69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司所处的生物药品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9.18倍,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48.81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19日以来,累计涨幅超过100%,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和回调。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1、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2、公司与关联方共同签署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特殊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取得美国和其他境外司法管辖区适用的反垄断监管批准,《许可协议》是否能够发生效力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的开发、注册及销售等还须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根据国内外新药研发经验,新药研发是项长期工作,需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注册等诸多环节,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能否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相关临床试验能否完成以及能否获得上市批准,均存在不确定性。

  (3)于本次交易中所约定的开发里程碑款项和监管里程碑款项,须以约定的临床研发及监管审批事件作为触发条件。本公司、三生制药和沈阳三生实际收取的开发里程碑款项和监管里程碑款项,须根据相应条件及/或时间节点的达成和约定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4)于本次交易中所约定的销售里程碑款项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须以约定的销售达成情况作为触发条件。许可产品上市后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许可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里程碑款项和特许权使用费亦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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