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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制剂项目通过环保验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项目投资概述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新建制剂项目的议案》,同意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制剂项目,各制剂项目按需逐步进行投资建设,建设周期预期到2021年,资金预算为27,61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海利尔关于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新建制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投资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调整变更新建项目,变更后投资项目名称:7,000T水性化制剂项目(悬浮剂、微胶囊、水乳剂)、23,000T农用化学品制剂及肥料制造项目(悬浮剂、微胶囊、油悬浮剂、微乳剂、水乳剂、水剂、乳油、水溶肥等)、20,000T农用化学品制剂及肥料制造项目(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水分散粒剂、肥料等)、50,000T农用化学品制剂及肥料制造项目(可溶液剂、乳油、水剂、水乳剂、微囊剂、微乳剂、悬浮剂、悬浮种衣剂、油悬浮剂、除草剂;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水分散颗粒剂、水溶性颗粒剂、干悬浮剂、粉剂、肥料等剂型),各项目按需逐步进行投资建设,建设周期预期到2022年,资金预算为40,465.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投资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2022年3月30日,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年产10,000吨农用化学品制剂自动化生产线改造升级、23,000吨农用化学品制剂及肥料制造项目(一期)、7,000T水性化制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批复及环保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因此,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项目验收情况

  近日,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收到“20,000吨农用化学品制剂及肥料制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建设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标准,实际建设中未发生重大变动,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的不予验收通过情形,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制剂产品供给能力,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盈利能力,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本次项目实施是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产能的提升、规格品种的拓展延伸和生产力水平先进性保障,与现有产品产能具有互补性,能够更加快速响应市场变化,更好的服务客户需求。

  四、风险提示

  因受国家、行业政策及经济运行周期等因素影响,产品市场价格、需求量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未来的盈利能力存在波动性和不确定性。同时,制剂产品实行“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主要受市场销售情况影响。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25-031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城阳区国城路2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葛家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员、人数及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葛尧伦因出差在外未出席会议,董事张爱英、徐洪涛、毛志建、杨永珍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陈萍、刘桂娟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迟明明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内控制度的议案

  12.01 议案名称: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2议案名称: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3 议案名称: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4 议案名称: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5 议案名称: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6 议案名称: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7 议案名称: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经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审议,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10、11、12.01、12.02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6、8、9、10、13、1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志芹、盖一尘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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